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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男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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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歌找了个盆打点水帮他把背上的血清理干净,依稀记得管家在走之前说过床头小格子里有些伤药,当时他说的时候还往魏昀方向看了几眼,想来在那个时候他就发现魏昀身上有伤。

连管家都能发现,那宣姬肯定也发现了,毫无察觉的人只有他罢了,许歌捂脸,他悲哀地发现了一个事实——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自己尤为的傻白甜。

许歌捏着瓶子往下倒,有点像是在炒菜撒盐,上药过程中魏昀又皱了几回眉头,最终还是睡过去了。

上完药后许歌没有对魏昀进行包扎,一是他不会,二是他不会。为了不压到伤口,许歌把被子拉到魏昀的腰部,像腌制完的腊肉一样让他自己风干、晾着。根据魏昀杠杠的身体素质,让他现在去北极裸,奔都不会感冒,冷个一两晚不算什么。

由于找不到打地铺用的被子许歌只好在桌子上凑合趴了一晚上,第二天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

醒来的时候许歌只觉得浑身酸痛散架,手臂发麻到无知觉,缓了好一会才传来那股像是被无数只蚂蚁咬的麻痛感。

门外的敲门声停了,隐约传来说话声。

许歌揉揉睡到麻木的脸,捞起桌子边的眼镜戴上,助听器还是出于一半电的状态,勉强能够交谈一两个小时,看一眼还在熟睡的魏昀,披衣去开门。

门外一共有三个人,宣姬站在中间,左手牵着脸色不怎么好的令,右手边最前的是管家,敲门的手还没放下,门就开了。

到底是人靠衣装,昨日还是狼狈亡命的两人换上华贵的衣裳,宣姬头发全部挽起,化了妆,或许是经历过生死,宣姬气质比之前更加凌厉,举手投足之间颇有城主的架势。令就像一朵柔弱的小白花站在宣姬身边,脸色有点白,但比起之前好太多了。

许歌注意到令的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项链串的珠子有点特殊,深红如火焰,像是夜明珠一样散发着柔和温暖的光芒,光华流转间让人觉得这颗珠子在燃烧。这估计就是传说的火龙珠了,不怪许歌对火龙珠感到陌生,火龙珠到底不是解药,充其量只是个抑制剂,那令带着火龙珠久了,解药还没寻到,人就抑制出了抗性,效用一日比一日小。

在魏昀‘偶遇’两人的时候火龙珠只有微弱的效用,令的生命危在旦夕,在那时救命用的火龙珠只是寥寥提了几句,描述的重心放在了为令另寻解药上。这时距离令中寒毒已经有十年了。

许歌看了一眼就挪开了目光,刚睡醒的大脑还没跟上思路人还有些楞,一番沉默后,宣姬忍不住问:“请问恩人在他......”

“闭关。”

宣姬顿时了然,点点头将此事盖过,转而说起另一个话题:“三日后是我的继任仪式,不如二位多住几日参加我的宴会,也好让我报答二位的救命之恩。”

许歌求之不得,他道:“叨扰了。”

宣姬嫣然一笑,艳若娇花,她道:“公子客气了,既然如此宣姬就不打扰二位休息,就先告辞了。”

送走了宣姬一行,许歌重新回到床边,垂头看着熟睡的魏昀,不知怎么的伸手摸上了魏昀有些凉的额头。

想法刚冒出头许歌就愣了,在这世上没有比他更清楚魏昀身体情况的人了,明明知道他无往不利,但仍然是担心。许歌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觉得自己的担心未免多余。

许歌默默收手,视线转向颇抽象派的背部,再一次感叹魏昀惊人的恢复力。昨日还血肉模糊的伤口大部分已经结痂,远远看去像是几条蜈蚣盘踞,颇为可怖,还有些痂皮翘起一个边角。

世上总有一种人,对撕痂皮情有独钟,撕到血肉模糊、鲜血直流,表面疼到皱眉抽眼,心里直呼酸爽。许歌就是这样的人,于是他盯着魏昀的痂皮,伸出了很欠的爪子。

他原本只是想扣扣看而已,没打算真的去撕开,没想到那层痂皮跟覆上去似的,轻轻一拿像纸片一样捏了出来,露出已经愈合的淡粉发白的伤疤。

许歌捏着痂皮目瞪口呆,

这时房门被再次敲响,女子的声音在门外甜甜道:“公子,奴婢奉城主之命前来送食。”

许歌丢了痂皮,洗了手去开门,门外的两个小侍女面目清秀,从她们淡红的眼睛能看出这两个应该是兔妖,兔妖大多体型娇小,手上提着的食盒在她们手上显得尤为的大。许歌接过食盒轻声道谢。

那提食盒小侍女甜甜笑了,淡红的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不显恐怖,反而有一股不拘的娇俏,她道:“公子不必言谢,我们也是奉城主之命而来。”

另一个直接冲许歌走了一步,眼睛往里看,她道:“若是要谢,就让我们看看里面的公子吧,听说他长得好看。”

魔界之人大多随性自由,说起话来也比人直白多了,这听起来潇洒,反而比人多了一份不定性。他们大多羞耻感和罪恶感淡薄,同理心严重缺失,就像是没有底线一样,观念里没有做得对与不对,只有想做和不想做,加之动手能力极强,于是就容易不受控制,做出一些有违人伦的事,这种事情多了,自然就会遭人唾弃,恐惧。

魔族,就是一群动手能力很强的反社会疯子,不按套路出牌是他们的本质。

但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个观点无论在任何地方都是通用的,于是半魔血脉的魏昀就两边不讨好,过得比地里小白菜还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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