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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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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他在登机口,跟前来送行的母亲挥手告别,来到了这个他一无所知的世界。

他一向引以为傲的资本完全坍塌,日常对话远远不是托福考试里的短句,美国同学交谈得快了,他一句也跟不上。他们说起super bowl(超级碗),他以为是某种和饮食文化有关的东西,其实说的是全美垒球的最高赛事。周围的人似乎总是知道得比他多,他们的头从来都扬得比他高。人人都在无时无刻地寻找机会,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么优秀。

不能跟旁人说,因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也没人愿意真正知道。即使他们愿意,也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有哪一个不是打足精神疲于奔命地在应付?学习,怀揣着饥饿的感觉去学习,没日没夜一刻不停地学习。他每天花3小时以上看电视,跟所有美国同学聊天,忍受他们偶尔的异样眼光。学习语言,熟悉美国文化,适应更为自主的教学方式。晚上三点还在发信件,或者做作业,早上七点就出现在体育馆里锻炼。

他第一次去滑雪,是班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他第一次去滑雪,他甚至笨拙到不知道怎么套上滑雪板。可是他第一次就选择上了中级道,自然是摔,不停的摔,摔得全身痛。此后就爱上了滑雪,抽时间就过来,很短时间内姿势就像模像样了。脚下的滑雪板强硬地划开积雪,发出“呲呲呲”的声音,他整个人像鸟一样,在半空中直冲而下,雪粒被滑雪板和风带起来,打在他的脸上,刺痛感,可是他的心里却在歌唱。

不只是滑雪进步神速,各种不确定的感觉终于离他远去,生活又重新握在他手心里。一年快过去了,他的学习成绩重新名列前茅,课外活动表现积极活跃。他可以跟杂货店的黑人伙计,用最美国的美国口音聊天。也开始交朋友,和美国同学熟悉起来了,发现他们有他们的好:简单直接,勇于表达,原则性强,如果你比他优秀,会看着你的眼睛,很真诚地表示赞赏。

大一的暑假,他被朱天意安排,在她所供职的公司做夏天实习。

纽约!是天堂,是地狱,寸土寸金的曼哈顿,上东区的奢华生活,第五大道上林立的名品店,熙熙攘攘的时代广场上的大屏幕,百老汇长演不衰的歌剧,通体绿衣的自由女神永远高举的火炬,还有那个举世闻名的铜牛巍然屹立的街头,步行穿过不过需要短短十分钟,却掌管着全美百分之七十的资本运作,要他怎能不心动?

他在心里不迭对聂岚说:“对不起、对不起”,同时写了一封邮件给她,解释他不能回去的原因。

聂岚过了好几天才回信过来,说由于上网不便,抱歉回信晚了,她完全理解,这样的机会自然要把握。还叫他不要担心她,她已经放假回家,一如往常,百事安好。

朱天意带他去第五大道的SAKS百货店置衣衫,期间她接了五通电话,最后一个超过了三十分钟,然后匆匆先走了。周旭东看到橱窗里的一条丝巾,温暖的招牌橙色,丝质实在好,流光溢彩。他看了看价格,对服务员笑了笑,走开了。

第一天上班前,他头一次穿着板正的衬衣西装,站在穿衣镜前,浑身不自在。朱天意啧啧赞道:“到底是我的外甥,比戏文里的才子佳人还才子佳人。”

照例有太多东西要学,像老鼠掉进了米缸,惊喜中带着茫然,几乎不知道该从何处学起。渐渐地工作上了手,他勉强可以不用午夜才下班。下班路上经过那家SAKS店,店门早已经关闭,橱窗里就摆着那款丝巾,顶灯晕黄的灯光打上去,隔着那层厚厚的玻璃,散发着光芒,柔柔的,华丽不可方物。

他的实习薪水并不多,几乎全都花在贵得离谱的房租上。在离开纽约之前的那个下午,他走进那家店,在礼貌客气的店员的手里,接过了那丝巾。用同色的橙色包装盒包好,用暗褐色缎带,缎带扎成一个精美的蝴蝶结,美仑美奂。

2000年初秋,带着纽约热闹纷杂的气息,周旭东结束了人生第一个夏天实习,返回西海岸静谧祥和的校园。他同时带回来的那个礼物,就静静地搁在他书桌的一角,仿佛等待着祭祀时刻的贡品,隔得久了,就透着一丝神圣肃穆的光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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