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李寻欢说完这些正是准备出门, 纪歌无从去捋顺时间线, 一咬牙便把他拦了下来, 期期艾艾问:“花家要办喜事......好歹花家也是江南首富, 我怎地没有听说这个消息?”
恩,不妨事,就算应该“有点交情”的花六童给他也送了请柬,江南与这保定李园隔了那么远,要办喜事的京城又那么近,李寻欢一下子有心去查也是难以查清的。
可李寻欢听见他这个问题稍显迟疑, 重新上下打量了他一番,才说:“这本来便也没有大张旗鼓宴请别人......就邀请了双方熟稔的江湖人士, 便是稍微远一点的亲戚也只是传了信。”
纪歌:“?”到底什么喜事画风这么不对?
李寻欢感慨:“就是我, 也是为官期间与花二童交情不错,与陆小凤喝过几杯酒, 才有了这么一张请柬。”
纪歌:“??”还牵扯到陆小鸡?这更奇怪了啊。
李寻欢见他还是不甚清楚的样子, 迟疑问:“江湖上的事你没有听闻吗?陆小凤与花家七童感情颇深,这便是要以南海那边的说法结为契兄弟,因此才发了喜帖。”
纪歌:“???”
厉害了我的陆小鸡, 他才走了多久他家七童这就被得手了?!
探花瞧着纪歌面色几变, 最后停在了沉痛又......想看戏的神色上边儿?
果然他就听见纪歌试图乘上这艘贼船:“表哥能多带我一个么,你若走了岂不是要留我一人招待龙大哥?”
“大哥那边我安排了人......哎,行吧,你便是与我一道。”李寻欢听着言外之意也无奈,他本不愿这样去猜疑自己的结交兄弟, 可双方所作所为,还是如同阴影蒙在了他的心中。
“表哥,真是对不住。”纪歌虽然这样说,他却也觉得事情并没怎么跑偏。
若是等他们回来听闻了龙啸云生了相思病的事,他夹在中间便也是给了双方脸面与缓冲的机会。
若是没有生相思病......
瞧瞧这生死不离吧,这又怎么可能呢。
*
办喜事自然要选一个好时候,当李寻欢与纪歌到达京城时便是京城一年中最舒服的时节,行人如织,飞花漫天,怎样看,都是一个盛世。
“诗英来过京城?”
坐在马车里,李寻欢的姿势看起来可不像是当过官的探花郎,他怎么舒服怎么来,分毫不想怠慢了自己。
纪歌趴在窗沿便回头,“来过一次,所以我在找那间铺子是不是还在——何芳斋的糕点我想带点回去给诗音尝尝,她一定会喜欢的。”
李寻欢点头,将空了的杯子放入托盘中,阖上眼养神。
那本就是一个空杯子,一个时辰前是,一个时辰后更是。
瞧他这副样子,纪歌对小李探花涨势颇稳,前段时间还掉了掉的好感度也是无奈了。
太子长琴:这也是位妙人。
数据不会骗人的,虽然并不懂这个道理,可他才是最直观地将那上上下下涨动跌落看着眼里的那个人啊。
要想刷李寻欢的好感度挺简单,只要对他身边的朋友真心好,他也会把你当成朋友,可若是算计上了他的朋友,那探花郎或许能把你给玩死。
当然,纪歌这位表弟也在他的朋友之列,更何况他所算计的却还是为了自己,纵使小李探花有心想要调解,让纪歌不带那么偏见地去看龙大哥......也是很难啊。
花家广结豪友,即使这次的喜事有些特殊,可门槛依旧是有种要被踏破的趋势,李寻欢带着纪歌先是在京城以前当官时的宅邸落了脚,才孑然一身地准备去采买些礼物。
没、错,上门参加婚宴总要送些像样的礼物才对吧,可直到走到半路小李探花才想起来还有这码事,让满心以为他早有准备的纪歌在马车上都惊了。
不愧是世家公子出身还敢甩脸子给皇帝看的探花郎,讲究啊!
“花家富贵,不差那些虽然稀奇但能用钱买到的东西。”
可在京城的古玩店、玉器行走了这样一圈,李寻欢也没能挑上一件顺眼的,他虽失望,但也在意料之内。
瞥眼便看见了正撑头无聊把玩着一支玉簪的纪歌,探花凑了过来看了一眼:“这支玉簪有何特殊的?倒不如来帮表哥想想该送什么吧!”
“没什么特殊,手里闲不住罢了。”纪歌将玉簪放在光下一照,通透的玉色说不上尽善,但挺合他眼缘,“大不了我准备一下,给他们跳一支舞,就算是表哥你送的贺礼了吧。”
李寻欢失笑:“这可是你说的。”
还别说,这个主意还真能拿得出手,唐时公孙大娘流传下来的剑舞又怎是凡物,只不过叫客人在宴席上跳舞总有失妥当,若是能有替代,还是最好换成别的。
纪歌点头,取了簪子要去付钱买下,然而没等他的银子出手,一把檀木扇却从边上伸了出来压在了他的手上,“稍等稍等,这位公子,可否移步商议?”
说话人也是一个长得极为俊美的男子,或许在这京城里便不会有几个长得差的,毕竟一板砖下去说不准敲晕的还是皇子皇孙呢,再加上他一身锦衣华服,放在京城之中,也必定出身极好。
但让纪歌比较在意的还是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自己是位公子。
......不是他说噢,上京的这一路有多少次被错认成是李寻欢的女眷纪歌已经数不清了,最可气的是李寻欢这家伙还不知解释,就只会在旁笑。
若不是这些年来他已经非常佛,真要一个个计较下去,他们还到得了京城么。
因此纪歌非常好说话地让李寻欢稍安勿躁,自己便跟着那人走去了边上的屏风后边。
那人眉眼弯弯,抱拳礼节行的非常周到,“这位公子能否割爱?将这玉簪让给我?”
预想了很多剧本没想到对方的目标会是一个不值钱的簪子,纪歌重新低头看了看,没问题啊,玉质最多算是中品,对面这人身上随便拿一件饰品都能换个百八十件的。
于是他问:“你也看中了这支簪子?理由呢?”
“送人。”那人不紧不慢道,话中仿佛有魔力,又笃定了纪歌一定会答应自己一般。
纪歌:“送人就送这个?”这也太抠了一点吧?
好似从他明晃晃的眼神中品查到了那一丝鄙视,那人用扇面掩饰着,心下计较了起来。
诶,想他太平王世子在这京中要什么没有,居然沦落到和别人来抢一个并不值钱的簪子。
宫九这样想着,可他实在觉得这簪子样式眼熟,凭他虽然只从那人手中看见过一次就记下来的记忆力,就算不是一模一样的同一支,也该是出自一人之手的。
“所以,公子是不舍得割爱了?”
纪歌点头,“是,你大可在这里寻一件更好的。”
即使对方是宫九又怎样?京城重地天子脚下,这人显然又还没发病,在自己面前更是个绿名——虽然这个没什么保险的,但纪歌觉着boss总也不会以一根簪子就和自己翻脸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