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2)
秦迎的声音叫得很讨好,几乎没怎么压抑,放肆甚至还有些刻意地喊了出来,音色细细绕绕,不粗哑不甜腻不刺耳,像是蚂蚁啃咬似的,恰到好处的合适,总之很骚。
各种胡言秽语夹杂在粗重的喘息里。
有那醉鬼的,也有秦迎的。
粗鲁下流的话随着皮肉碰撞的清脆声响往外传,一点粉饰都没有,下流地让人恶心。
明阳没走。
就坐在卧室门口听了半晚上。
他不知道秦迎为什么把他当成了什么都不懂的傻子,他只是忘了一些事情,不是什么都不懂,也不傻。
面前是一滩慢慢变干的水渍,和怎么着都不能变成不存在的碎玻璃碴儿。
秦迎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醉鬼已经走了。床头柜上扔了一个钱包。
爱马仕新春限定。
只不过是老款。发售年份他记得很清楚,和他那条围巾是同一系列。
他打开钱包翻了翻,不到两千块钱。
把钱拿出来数了两遍,他才心满意足地收进了自己口袋儿,一扬手,那钱包就给扔进了装了卫生纸和用过的安全套的垃圾桶。
揉着眼睛出卧室的时候,他只披了一件外套,敞着拉链,内裤也没穿,大腿内侧还有干结的体液。
他一心以为明阳在外边住了一万上,算着这个点儿也该去饭馆帮忙了,无论如何没以为他端端正正坐在客厅里。
走出去的时候,他稍微一愣,立马把外套往中间拢了拢,缩着脖子不大自然地说了句:“回来了?”
明阳没说话,坐在茶几前边的小马扎上指了指面前的一碗面条,看不出来不开心,但是也看不出有开心的迹象。
那水杯的碎片还在卧室门口躺着。
幼稚得很。
其实那水杯被碰掉了秦迎是听见了的。
他觉得明阳把这东西留在这儿的行为很幼稚,但故意闹别扭的行为又好像有点可爱。
不过可以理解。任是谁大半夜被临时撵出家门估计都会不痛快,更遑论这么个脑袋一根筋的傻子。
秦迎就这么着光着屁股坐到了他对面的沙发上,没洗澡没刷牙,弓着背端过了那碗面条,挑了一筷子,边往嘴里塞边说话,雀跃的语气,难得这么好的心情,也带着些讨好,“刚赚了笔大的,一会咱出去吃好的吧。”
他没注意到明阳通红的眼睛。
自顾自地说着东边的馆子西边的摊儿,面条刚嚼了几下,还没来得及往下咽,他就被一把握住了脖子。
明阳浑身都散发着不好惹的气息,突然过来把他给摁在了沙发上,然后整个人都扑了上去,攥住他的脖子用力。他就这么要吃人似的看着他,抿着嘴不说话。
秦迎也没说话,一是被吓傻了,二是被掐住了脖子。
他憋得脸通红,五官不体面地皱着,很难看。
他这个模样却好像让明阳更愤怒了,不管不顾地低下头去啃上了他的嘴唇。是真的啃。野兽撕咬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