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人(2 / 2)
“什么案子?”程诺故意惊讶地看着他。
“就在这附近的一个村子,出了人命,难道你没听到什么传闻?”阳光猫一样的眼睛逼视着他。
程诺惊讶,“真的假的?”他抱抱自己的双臂。
“我们走吧。”阳光回头对另外几只猫说,又看了程诺一眼,“你留意一下,我们怀疑是连环杀人案,如果不出意外,最近那个凶杀应该还会继续杀人。”
程诺身子一顿,吓了一跳,“阳警官,你不是吓我吧?”
“晚上锁好门窗。”
程诺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勾了勾唇,他不会这么傻就立刻去做第二起,十个人,还剩下九个,他可以慢慢来,不急,毕竟要救赎的人是他自己,他得慢慢挑。
晚上,程诺睡得很安稳,只是快天亮的时候做个噩梦,梦到自己拿着刀刺中了那个叫阳光的警察,可那警察也用枪击中了自己,于是他就死了。
醒来时,满头大汗,掀开被子,去浴室冲个澡,打开电视,新闻上就出现了新情况。
幸福村孤儿院的传闻。
那个叫许有民的院长,是个鸡奸犯,据传在三十年前,他第一次强奸了一个男童,还是自己的儿子。说是他儿子,更确切的说是他的继子。
许有民的老婆是二婚,嫁给他的时候带着一个刚满三岁的男童,长得很漂亮。在男童五岁生日的时候,许有民带着孩子出门,在村头上鸡奸了他,结果被妻子发现,要告他,可许有民跪着求她才让她作罢,可是他们的婚姻却走到了终点。离婚后,前妻带着孩子远走,他则扮演起了慈善家的角色,开始创办孤儿院。
孤儿院原本就是收留村子里的留守儿童,可是许有民却只收长得好看的孩子,对那些稍微有点毛病的小孩子,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辞搪塞。
就在孤儿院创立的第三个月,许有民猥亵了一个四岁男童,如今距离那一年已经有近三十年,那个曾经被猥亵的男童也已经三十多岁,最近却出来勇敢说出了当年的事实。
近三十年来,许有民犯下的猥亵罪,早已不计其数,受害者也早已远离,只是那最小的孩子却还深陷恐惧之中。
看了新闻的网友开始一边倒,为杀人犯求情。
“真的是大侠!”
“古代就有这种惩奸除恶的人!”
“求法官情判!”
“期待警察不要抓住他!”
“嗯,求情!”
“我来签字先!”
“顶起来!”
一时之间,无名大侠的身份掩盖了杀人犯的事实。
程诺勾勾唇,关了电视。
体内又有什么在叫嚣了,他起身走到客厅,从冰箱里拿起一罐啤酒,打开喝了两口,胸中烦闷,他的手有点抖。
脑海反复回响着一个声音:“杀人!杀人!”
他终于走到外面,身上穿着一件黑色风衣,里面是一身西服,头上戴着一顶英伦帽,带着一双胶皮手套,怀里揣着一把刀。
他喜欢刀这种工具,和枪不同,刀可以带来艺术性,可以创造艺术。刀可以给他带来杀人的灵感,比如怎么杀,是割喉,还是刺心脏,又或者捅肚子,总之怎么高兴怎么来,如果喜欢,来个千刀万剐最好,毕竟这种手法不仅具有疼痛性,还带有美感,有种片鱼的感觉,一刀。
一刀,刀刀锥心。
程诺把手里的刀放下,看着地上躺着的女人一点一点流干身上的血,他忽然有点兴奋,或许这就是杀人带来的快感,比任何事都来得快乐。
这一次,他不像上次那般仓皇,倒是有点兴致欣赏人濒死前的脸,惊讶,疼痛,恼怒,挣扎,哀求,惊骇——他没有真的像凌迟那般给最后一刀——割喉,因为他喜欢这种慢慢折磨的感觉,看着这个人一点一点地死掉,那种身在云端的感觉一下子就窜了上来。
真是的,他的衣服上竟然沾了点血。本来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想着这次绝不要像上次那样,把身上弄脏,可是他还不算是个熟练的杀手,需要练习,这是第二个,所以,或许到第三个的时候,他能熟练得像杀一只鸡一样。
看着地上的女人闭上眼,他终于心满意足地转身走了。风把他身上的血腥气冲刷得无影无踪,还把空气里的花香带了过来。
程诺最喜欢的就是春天,因为他喜欢的桃花会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