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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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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邨忙来解围:“你们是不知道啊,我这个哥们儿在古董圈的名气也是响当当的,绰号叫夺命书生,中枪对他来说算个什么。”

我气笑了:“去你妈的吧,夺命书生是那个意思吗,你给我这儿越抹越黑呢!”

林雨邨做个明知故问的贱样:“那夺命书生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说你们在下地的时候,那些当地人和你们作对,想黑吃黑,全被你引到山里去弄死了吗?”他浸淫表演艺术多年,说话饱含戏剧性,此番添油加醋,听得我眼皮直跳。

我吓得忙去捂他嘴:“你听谁说的啊!赶紧给我关上。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你也敢乱传,哪天我被请去喝茶了估计就是你害的。”

林雨邨大笑,一跃入水,开始和我打水仗,就像我们俩小时候那样。我心觉他也很不容易,因为性别倒错,连长子长孙的身份都险些得不到家族承认,谈个恋爱也是情路坎坷,万般艰难。

周围人看到我们在闹,便也开始戏水。我们置身于一个仿古山庄之中,这儿也是林家地产,为了附庸风雅,每个温泉间塑有各类雕像,如鹤如鹿,寓意吉祥同春,加之一票美人香气飘飘,玉|体横陈,又有温泉雾气萦绕,云蒸霞蔚,不似人间。

本该沉浸于此情此景,我却想起了齐金明。我想起他爬坡上坎,穿梭赌局,抑或是游荡不夜天,那些低俗僻陋之处,万万配不上他。我觉得齐金明很可能根本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好东西,甚么美食鲜衣,甚么烟火华灯,我生于大富之家,这些全都习以为常,但他却没有尝过滋味。齐金明只是空生了一副好躯体,却任由自己在黄沙恶土间饱受肆虐,纵然他颇为强悍,我还是太不放心。此时此刻,我只想把他接到我的身边,和我共享人间繁华。

洗过温泉,林雨邨安排车把其他人一一送走,留我在山庄里住了几天。我们两个出身纨绔,都是贪恋享乐之人,每天只是把厢房的窗户打开,欣赏麓色,对坐品茗,偶尔饮酒,一起听流水淙淙,松风鼓荡。或者穿着睡袍,一起到抄手游廊上游览一番,去山中轩亭坐坐,看世界秋色落尽,万物寂静。

夜里我们也不进屋睡,而是在竹楼露台上放了床垫,在星幕下和衣而眠。山里虫鸣声越来越小了,我躺在床垫上,双手枕在脑后,努力捕捉虫叫声,基本无果。林雨邨在我身侧蜷着,快睡着了,不发一点声音,只有他那茉莉花香,隐隐约约,缠绵不去。我觉得这个场景很美好,于是说:“老林,我想把齐金明介绍给你认识。”

林雨邨半睁眼睛,咕咕哝哝:“行啊,你俩谈恋爱,还有我的份儿吗?”

我说:“不得带他见见婆家人吗?”

林雨邨瞬间吓醒了,猛地翻身起来:“我靠,你认真的啊?!”

我笃定地看着他:“我当然是认真的。”

林雨邨翻个白眼,咚地倒回床垫,又把被子拉上头顶,不再搭理我。不多会儿,从被子里传来他闷闷的声音:“爱情的小车慢慢开,太急要往沟里栽。湖帆,我看你这回真是掉沟里了。”

我也拉起被子,背对林雨邨阖上了眼,又说:“我乐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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