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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世之初(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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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能再回姑妈家住了,只能另想办法了。想来想去,她想到了余菁,她的中专同学。余菁家虽然不在夏城,但在夏城有很多关系网。所以她一毕业就来到了夏城,租了一间房子,一边打工,一边安心地等待安排正式的工作。她是一个性格豪爽并且非常热情喜欢帮助朋友的人,剪一头利落的短发,走起路来,步子又快又有力,像个男孩子。虽然她与唐晓芸不在同一个班级,但因为同时参加了学校的文学社团的缘故,性格完全相反的两个人竟奇迹般地成了朋友。当唐晓芸找到她,说需要她帮忙的时候,她不但满口答应唐晓芸搬过来和她一起住,还许诺帮她找一份临时的工作应急。

在唐晓芸搬过来的第二天,余菁就带着她去了一家文印店。文印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跟余菁是老乡,跟她非常熟。因为唐晓芸在学校学过电脑操作和五笔打字,所以打字复印这类的工作对于她来说是驾轻就熟,没有任何难度的。当天,老板就很愉快地留下了她。对于这份工作,唐晓芸只认为它是一个临时的过渡。她对于这家文印店,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它的附近有一家大型的人才市场,她可以利用空闲的时间去人才市场应聘。她不知道老板到底有没有发现她的这个秘密行动,或者是发现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也许老板早就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是不会安心在这个小店长久地干下去的,所以,也就渐渐地露出了本色。一个涉世不深的女孩子,在他的面前犹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在家有河东狮的情况下,他即便不敢冒险去摘取和占有这朵让他垂涎欲滴的花蕾,却也轻易不会放过蹭一下香,占一点便宜的机会。于是,他竭尽所能地利用一切机会,与唐晓芸发生肢体的碰触,例如:看她打字的时候,他就将头靠得很近,他的嘴唇几乎碰到她的头发。唐晓芸很不喜欢别人这样,除了郝剑,她不能接受别的任何男性这样靠近她。后来,他的行为越来越让唐晓芸难以忍受了。例如,在夸她某一件事情做得很好的时候,他会用手轻轻地拍一下她的臀部。还有一次,在教她编辑排版的时候,他站在她身后,俯下身,嘴巴几乎碰到了她的耳垂,移动鼠标的手还装作不经意地碰了一下她的胸,唐晓芸早已是面红耳赤,羞愤难当,而他还俨然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幸好就在这时,一声咳嗽在身后响起,原来身材高大浑圆的老板娘已经瞪圆了眼睛叉着腰站在他们身后,老板立刻借故讪讪地走开了。自此以后,老板娘便经常守在店里,她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她的男人,只要有半点风吹草动,她的咳嗽声就会适时响起,每当这时,唐晓芸就觉得自己安全了,再也不用怕了,但是同时,她也明显地感觉到老板娘看她的眼神再也不那么友好了。在这种境况下,她只求能快点在人才市场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也许是她的祈祷起了作用,刚好在这里做到一个月零一天的时候,她就应聘上了那家服装销售公司,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是她在夏城第一次全凭自己的努力找到的第一份比较正式的工作。她立刻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余菁,余菁也很替她高兴,“那你就把这份工辞了吧,要是你不好意思说,我去替你说。”唐晓芸说:“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还是我自己说吧。”

那个周末应该是她来夏城以后和郝剑一起过得最开心的一个周末。在去见郝剑之前,她决定去帮郝剑买一样东西,她记得他有一次提到过它,所以就悄悄地记下了。之后,因为很多地方都卖断了货,所以她费了很多周折,跑了很多地方,很多个音像店,才好不容易买到了郝剑最喜欢的那个版本的任贤齐的《心太软》专辑磁带。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放他的歌,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到“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听多了,唐晓芸也就渐渐地有点喜欢了,但她却极不愿意去仔细听它的歌词,总觉得有些别拗,两个正在热恋中的人,在一起听这样的歌,似乎有些荒诞。但是这却不妨碍她喜欢它,因为郝剑喜欢它,她的原则就是只要郝剑喜欢的东西,她就一定喜欢。她记得那一次的周末相聚,是郝剑很久以来表现得最开心的一次,即使多年以后,唐晓芸也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情形。

那天,当唐晓芸拿出那盒磁带的时候,郝剑高兴极了,他立即就撕开磁带盒将磁带放进了收录机里。唐晓芸随意地歪在郝剑的单人床上,郝剑就靠过来,歪在她的旁边。床头桌上的收录机里播放着任贤齐的《心太软》,“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不是你的就别再勉强……”

唐晓芸好像有些若有所思,又有些茫然。

郝剑忽然笑着问道:“你觉得,我和任贤齐,谁更帅些?”

“当然是他了!”唐晓芸故意大声地说,然后又忍不住咯咯地笑了起来。

郝剑也假装生气,然后趁机捉住她将她抱在怀里亲吻。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她突然失去工作的这一天 ,他们曾经拥有的一切美好,就好像一座被海啸的巨浪冲毁的海边城堡一样,刹那间消失了。往昔所有的美丽、所有的希冀、所有的欢乐都成了过眼云烟。她所期盼的未来,变成了镜中花水中月。这个时候,唐晓芸已经从郝剑的言行之中,感觉出了他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她感觉到了他掩藏在内心里的对她的强烈不满。但是,她又能怎样,她想替自己辩解,但又羞于开口。如果为了让他能理解她,而要她将这几个月来,在夏城所遭遇的一切龌龊之人和一切龌龊之事,都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她又觉得是万万不能的。也许,那样她只会更快地失去他。

这一晚,唐晓芸想了很久,终于想清楚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她必须要有一份工作,并且还是一份不能太差的工作。但是,这个时候,她实在没有办法收拾好心情,马上振奋起来立刻投入到新一轮的求职战斗中去。人才中心那人山人海的场面,那人推人人挤人的阵势,她现在想起来就头晕目眩。每次,当她怯怯地向那些面无表情高高在上的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递上简历时,那些人向她射过来的鄙夷的目光令她发怵。当他们丢出一句“我们这里不招中专生”的时候,唐晓芸恨不得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

在这个绝大部分的人都操着本地方言,以本地方言为主的城市里,她的一口普通话自然而然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会被另眼相看的。平常,她买东西的时候,所询问的东西价格通常会比那些能讲一口流利的本地方言的人要高得多。如果哪一天,她因为早上起床晚了赶着时间上班的缘故,而没有好好的收拾自己,下班后又胆敢走进一家时装店,摸了摸某件令她心仪的服装,再翻开吊牌一看令人咋舌的价格,最后只好无奈的轻轻放下吊牌,灰溜溜地走掉的话,那么她绝对会招来店主的白眼,甚至还会听到那个同样身为女性的店主用无比鄙视和厌恶的语气向她甩过来一句话:“冒得钱买,就不要乱摸!”声音不大,却是掷地有声,每个字都像铁锤一样,一锤一锤地砸在她的脸上和身上,将她的自尊砸进了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缝里。在这个被称为火炉的大城市里,她时常感觉如同掉进了冰窟窿一样,冰冷刺骨。这个城市,对于她而言,既没有半点的温情,也没有半点的可爱之处。她的所到之处、所遇之人和所经之事,都无不让她领略了这个城市的无情和冷漠。

然而,她对这个城市的感情却是异常复杂的。一方面,她无比地热爱着这个城市,那是因为郝剑,因为爱情的缘故,因为这个城市里有她深爱的人,有她割舍不掉的爱情;另一方面,她又无比地憎恨着这个城市,因为这个在别人看来无比热闹繁华的城市对她摆出的却总是一副冷冰冰的面孔。它好像从来都不曾善待过她,总是将她逼入绝境,并且总是千方百计地企图摧毁她的自尊心和她小心呵护的爱情......

睡意朦胧中,她来到了一座很美的花园,老远就看到了郝剑在与几个美貌如花的女孩子嬉戏和追逐。她立刻跑上前去,喊他,想要拉住他,他却对她置之不理,好像不认识她一样。她大哭,他依旧不理她。她无奈拦住他的去路,他一把将她推倒在一边,然后甩手尾随着那些美女而去。她爬起来去追他,却再也追不上了……她失声痛哭,一睁眼,才发现原来是一个梦。她抹去腮边的泪痕,望着还在酣睡中的郝剑,心里五味杂陈。

次日,郝剑要上班,唐晓芸也要赶早班车回老家,所以两个人很早就起了床。郝剑说我送你吧,唐晓芸说好,然后两人就一起离开了宿舍。

夜里应该下过一场大雨,马路上湿漉漉的,马路两边有一些坑坑洼洼的地方都积满了水。天空中仍然在飘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唐晓芸穿着昨天的那件无袖的天蓝色连衣裙,感觉有些冷,不由得抱紧了胳膊。郝剑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唐晓芸想抬头看一看他,想对他温柔地笑一笑,但不知怎的,鼻子一酸,眼泪又要流出来了,于是她连忙转过脸去,悄悄地擦掉眼泪。

从早上起床以后,郝剑就好像变了一个人,没有微笑,没有拥抱,没有亲吻,连牵手也没有,就好像昨晚与她亲热的人是别人而不是他。郝剑径直走在前面,唐晓芸跟在后面,两个人一句话也不说。走了很长一段路,才看见有一辆的士开过来,郝剑连忙招手拦下了这辆的士。唐晓芸默默地看着他走过去低下头探着身子问司机去不去彩虹路长途汽车站。司机点点头说去。唐晓芸就走了过去,郝剑从身上掏出一张50元的钞票,放到唐晓芸的手里,他知道她身上没有钱付车费。她想推掉不要他的钱,多么可笑,她想要的是他的爱情,又不是他的钱,况且他也是没钱的。但是她又不能推掉不要,因为此时,她身上确实没有一分钱,不能付车费,不能回家。她很难过,第一次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原来是那么可怜,她无法面对这样一个自己。她不敢去看郝剑,因为她怕看到他的脸上和他的眼睛里会流露出一些她不想看到的东西,更怕他看到她满脸的悲戚和满眼的泪水。车开动了,看着他朝着相反的方向越走越远,直到消失不见,她才敢哭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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