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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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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夏明朗只知道陈绍是答应了,却没有明白什么叫做“你要记得”。

要记得,就是怕被忘了。

如果夏明朗听懂了,大概后来还要缠着陈绍再多争辩几句。杜莫主教堂前骤然飞起的鸽群,陈绍略显苍白却永远温柔的神色,还有那慢慢下沉在地平线的夕阳,这样如梦似幻的一切,怎么会被忘了呢?

而在那个月华初上的时刻,他们并肩走在异国的街道上,夏明朗听着陈绍关心的询问小月的病,只是觉得心是那样的柔软,觉得他们大概就会一直这样走下去,牵着手。夜晚来临,没有人关心一对相爱的人在做什么。

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两人一起停下脚步,注视着身前川流不息的车和零零碎碎的光,手偷偷在夏明朗的衣服口袋里交握着,就好像只要有彼此在身边,再长的等待也是美的。

绿灯了,陈绍却没有向前走。

“怎么了?”夏明朗转身看向陈绍,纷杂的灯光在他身后定格,像是一片将月光剪碎的湖泊。

陈绍站在原地,抬起右腿弯了弯,又放了下去,说:“好像走太久了,腿有点麻。”

“疼?”

陈绍摇了摇头,右腿有点不听使唤,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只当是身体还没好:“还好,走慢点吧?”

慢悠悠的过了马路,绿灯刚好结束。等走到了一条没人的街上,夏明朗见陈绍实在费力,就在街边背对着他蹲了下来,回头看着他说:“陈老师,我背你回去吧。”

陈绍只是笑着不动作:“不用……“

夏明朗闷不作声的站了起来,抬起陈绍的手臂架到了自己肩膀上,又微微用力抓住他的手腕,向前倾身。陈绍没夏明朗那么高,一瞬间脚就离了地,他的胸膛紧紧贴着夏明朗强健有力的背脊,心跳都是一样的频率。

“宝贝儿,放我下来。”陈绍也不挣扎,任由自己温热的呼吸一下下拂过夏明朗耳侧,留在耳尖的是一抹微红。

夏明朗并不听他的:“我背你……你刚退烧,我不该让你在外面呆这么久的……”

“听话,我要喘不上气了。”后背贴前胸,陈绍的肺被挤压,有些呼吸不畅。

“揽着我。”夏明朗一边固执的说,一边直起身背着陈绍向上掂了掂,手勾住了他的腿弯,“这样就可以了。”

陈绍轻叹一声,认命的环住了夏明朗的脖子,泄愤似的咬了咬他的耳朵。

两个影子就这样合成了一个,在街灯下拉的很长,晃晃悠悠的也不知入了谁的梦。

“陈老师。”

“嗯?”陈绍在他背上趴着,一颠一颠的有点犯困。

“我爱你。”

“嗯……”

夏明朗侧过头,就看见陈绍已经闭上了眼睛,睫毛弯弯长长。离酒店还有几分钟的路,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不舍得再往前走了。

站在一盏陈旧的路灯下,无边世界仿佛霎那间只余这方寸土地,星是星,月是月,眼前人是心上人【注】。

“我爱你。”夏明朗兀自的说着。

睫毛轻颤,划破微凉的空气,陈绍一睁开眼,就跌进了夏明朗满眼的爱慕里,他怔愣的摸了摸夏明朗的眼睛。

呼吸交错。爱意鼓动。

陈绍探过头,认真的去亲吻夏明朗,温润炽热的唇瓣一下下碰触,舌头却抵死纠缠。这个吻潮湿又黏腻,分开的时候,舌尖还连着晶莹的粘丝。

夏明朗将陈绍放下来,伸手护住他的脑后,将他死死的抵在灯杆上,低头与他对视。

夏明朗在陈绍如水温柔的眸子里, 看见了自己。陈绍的眼里只有自己。

这个念头简直要逼疯夏明朗,他不自禁的舔了舔陈绍的眼角,舌尖圈出来熟悉的弧度。陈绍眯了眯眼睛,伸手穿过夏明朗的腋下,攀住他的肩膀,微仰着头去啃夏明朗的下巴。

夏明朗英俊的脸红了,他想要陈绍,特别想。他一开口,声音里全是喑哑的情欲味道:“陈老师,我们回去吧。”没等陈绍说话就一把拽着他向酒店走去。

“宝贝儿,慢点……”陈绍的腿还是有点麻,跟不上夏明朗那样急切的脚步。

夏明朗一把抱起了他,迈开长腿不管不顾的跑了起来,风在耳边掠得飞快。越跑越快。他太过心急,被不平的路面绊的一个趔趄,就着惯性又向前冲了两步,才勉强站住,箍着陈绍的手更用力了。陈绍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揽住夏明朗的脖颈,又低声笑了起来。

实在忍不住了,陈绍越笑越大声,跳出夏明朗的怀抱,额头抵着他的肩膀,笑的一颤一颤的。

夏明朗尴尬的不行,手在陈绍臀上掐了一下,哼哼道:“别笑了……还不是怪你……”

“怪我什么……”陈绍一边隔着裤子轻轻拍了拍夏明朗支起的帐篷, 一边笑着说。

夏明朗彻底窘的不说话了,就僵在那里一动不动。

陈绍终于不笑了,他就环抱住夏明朗,静静的,好像在想些什么。

片刻后,他在夏明朗耳侧轻声说:“宝贝儿,搬来和我一起住吧。”

……+……

同居生活还是很不一样的。

在夏明朗心里,陈绍是带着光的男人。但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当背后的光线太过明亮时,瞳孔会收缩调节进光量,看人的样子都是晦暗模糊的。

而一点一滴的相处,却能将这些被模糊掉的细节一一补足,他的形象有了光与影,他的性格有了具象的色彩,他不再是一个完美的模式化的符号,变成了一个拥有了很多层次的人。

但你说巧不巧,这些层层叠叠的样子,夏明朗刚好都喜欢。

首先,夏明朗惊讶的发现陈绍很喜欢做饭,而且做的很好吃。那天他飞完令人身心俱疲的香港往返回到家,陈绍刚好走出厨房,戴着隔热手套端出一锅香味四溢的烧牛肉,夏明朗一下子就被治愈了。

陈绍还熬过汤让夏明朗带给小月,小月都夸特别好喝。不过这事遭到了张雨薇连环的逼问,夏明朗就再也没敢带过了。

但陈绍非常讨厌洗碗,甚至连把碗碟放到洗碗机里这样简单的动作都能拖则拖。夏明朗当然义不容辞的包揽了这项“繁巨”的任务。

还有,休息日在家时,陈绍每天雷打不动要去游泳40分钟,不是那种在泳池里泡着划水,是各种泳姿穿插着一刻不停的游,自由泳累了就靠蛙泳休息。

夏明朗还记得第一次看到陈绍蝶泳时候的心情,流畅的背部肌肉伴着飞溅的水花时隐时现,他也说不好是打水声还是他的心跳声分贝更大了。总之就是从那天之后,他更加迷上了后入的姿势,陈绍的背,他闭着眼睛都能描出每一处的线条。

凡此种种还有很多。

不过,有一个发现尤其重要——陈绍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爱他。

六月初,华州正式进入了夏天,而且是最迷人的初夏。温暖的不过分,还没有滋滋的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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