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2 / 2)
人生,就是这么艰难。
3.
我进场看到他的一瞬间,心下只想着一句话“这个男孩子我曾见过的”
去年夏天我研究生刚毕业,换了个公司,在新公司里忙的焦头烂额。身边的声音只有催促和询问。新人大概也是容易被欺负,手里的活越干越多,身心俱疲。有天晚上去市图书馆翻画册,找找绘图灵感,正好看到了他。
彼时他拿着一堆书,我只看清了一个封皮为《商务日语9000句》的。他在对照着些什么。可能遇到不少难点,时而皱下眉,时而叹气。转笔并不娴熟,总是一个拿不住摔在桌子上,“啪”的响了好几次。他大概是也怕吵到别人,前后左右偷看了好几圈,就不再乱甩笔了。我看一会儿书就会抬头观察他,他有好多小动作,咬嘴唇,托腮,把书烦躁的合上又卑微的翻开。我觉得此刻暗中观察的我像是要犯罪的大叔。后来许是找到了突破点,他做着笔记也会偶尔笑一下,直到最后还抻了个舒长的懒腰。
不知道是哪里打动了我,反正他露出来酒窝的时候我竟然会有“啊,原来生活有这么好”的感慨。所以是一个在陌生人身上汲取到温暖的晚上,突然有了很多画面,暗黄的灯、弯弯的眉眼,还有一本很厚的书,之后回家交出了这一期的设计主题。
这之后我工作也渐入佳境。房屋设计是要能让人感受到情感和温暖的,所以我一直觉得那天的男孩给我注入了生命的灵魂,终止了我浑浑噩噩的麻木状态。
所以生活是什么呢,是简单的烦恼和实在的温暖。
不是,没这么复杂。其实我只是感伤没有出口去问这么可爱的男孩子的v信,上面大部分是瞎编的。
4.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今天我一定要加到他v信,嘻嘻。
他一如既往的可爱,我逗了他好几次,原来是个写手啊。
可算把他v信加上了。
小没良心的隔了一周才回我话。
啊,偶遇了啊,我就说我和他有缘。
他太可爱了,想对着他的脸亲下去。原来还有人能怕痒到这个地步啊,想挠他试试。
要努力把这些想法实现鸭。
请他吃饭。送他回家。每天早上5:20给他发早安,晚上11:25给他发晚安。
笨蛋,一直都没看出来呢,还是看出来也不想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