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4(2 / 2)
……哦,洛绝逗他玩呢。
于是在林老板的怒火下,洛绝被勒令之后的早中晚饭都归他负责。洛绝在仔细思考后发现,店铺内实习助手和厨师唯一的区别可能就是后者能够自己动手烧火做饭吧。
在今天上午时,军部那一群牛鬼蛇神总算离开了克拉克城。但这并不代表洛绝就可以放松警惕了,安德斯能够成为帝国元帅绝不是侥幸,他肯定在克拉克城留了后手。
当林知落身穿他的星网爆款小黄鸭睡衣打着哈欠从楼上下来时,洛绝正在窗前盯着面前那本《奥辛帝国历史概要》若有所思。阳光穿过他的发丝,把洛绝的脸衬托得柔和而明亮,烟灰色的眼眸里有些许墨色晕染开来,银框眼镜却给他多添了几道冷厉的色彩。
不得不说,就颜值而言,整个星际没几个能和他相提并论的,林知落暗自赞叹道。
“嗯?今天怎么下来这么早。”洛绝诧异道,要知道林知落自从他来到星罗典当铺后就把日常事物通通交给了他和杰米,自己当了甩手掌柜一天到晚在床上高枕而卧,除了洛绝的每日饭点,没有人能够把他从床上拉起来。
“你忘了吗,公民在有人作担保的情况下三天内就可以录入信息,如今已经是第三天了。”林知落回答到。一想到今天过后洛绝就会名正言顺的变成他表弟,他心中居然感觉一阵暗爽。
洛绝点点头,手里的《奥辛帝国历史概要》化作一片蓝色光影回到墙角的书架里,他刚刚捧着的书竟然是电子书架的投影。
奥辛帝国成立三千多年,期间德高望重、功成名就者数不胜数,比如奥辛家族的开国皇帝、紫罗兰家族的历代女皇、格里芬家族的第四代家主,包括各大军团的历届军团长,无数任帝国元帅。
安德斯能够比拟无数功勋卓著举世无双的前辈们,年仅三十岁就被列入帝国正史书中足以说明他的优秀之处。
———更何况随着帝国医疗技术与公民身体素质的提高,帝国公民的人均寿命可以达到两百多岁,更有甚者能活到三百多岁。在安德斯之前,帝国正史中还没有谁能够在八十岁以下被载入史册的。
电子书上安德斯的照片选取自他的成名之战,正是在那一战中他率领的奇兵一举剿灭了“寒鸦”星盗团,并在半月后粉碎了异族的阴谋,生擒了汉森。
宇宙的星海染上了战争的火光,无数星舰你来我往炮火纷飞,破碎的机甲碎片四处漂浮,身着战斗服的士兵们手持武器与星盗短兵相接,安德斯双手挥起一把大剑向敌方机甲斩去,碧眸里满是杀机,即使身上布满血污也耀眼如太阳神。
洛绝看着安德斯的眼睛,不由得想起他出车祸时脑海里安德斯那双充斥着浓浓爱意与悲痛的黯淡碧眸。
曾经洛绝想要成为知名作家,用自己的笔墨去感知世界。当时这本书的初稿是一个很美好的爱情故事,又包含着他自己天马行空的独特想法。
可这一切都被他那个就职于作家协会会长的爷爷毁掉了。当洛绝兴高采烈地把他的想法告诉爷爷时,他的爷爷痛斥这本书将会成为小说界的废料,全盘上否定了他。
从那以后,洛绝再也没有去找过他。这本书也彻底破罐子破摔,完全不带脑子,怎么开心怎么写。
尤其是在他父母去世后,他的爷爷只是面无表情的来葬礼走了个过场,对失去双亲的洛绝毫不过问。
也不知道他死后老头子会不会难过,洛绝心情复杂的想到这一点。不过这一切也无从考究了。
当时父母沉浸于工作,爷爷否定了他的想法,他又没有要好的朋友,大多数时候洛绝都只是一个人。
所以他创造出的这本书,笔下的“洛绝”才会作天作地,因为他希望无论是怎样,都会有一个像安德斯一样的人,对他不离不弃。
安德斯是他喜欢的所有形象的集合,是年少的憧憬与仅存的陪伴。
只有安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