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书(1 / 2)
南琉璃寻着血腥气来到事发地点,花花的尸体暴晒在烈日之下。她的腿骨骨折,肚子被高跟鞋贯穿,血流了一地。
花花的脖子上挂着一截铁链子,铁链不算粗,她最终还是总牙齿磨断了铁链,并潜伏在女人回家的必经之路上。
南琉璃沉默地看着在一旁等候救护车的女人,最终微微叹气。季非白递给她一张白布,南琉璃接过盖在花花的尸体上,好让她的尸体不被烈日暴晒。
女人犹是在骂,“这畜生竟然敢咬我,打死它都算轻的了,该把它的尸体卖去狗肉馆给人吃了它!”
南琉璃怒目而视,“够了!你就不能积点阴德,你也不想想她为什么咬你而不咬其他人。”
女人捂住自己被咬的手,手上血流不止,“那是它活该。小区里面本身就不该有流浪猫狗,总有一天我要把小区里的流浪猫狗都弄死才舒心。”
一旁的人也劝道:“这小姑娘说得不错,还是多积点阴德。你是怎么对她孩子的她自然会怎么对你,一报还一报,看你人模人样的,怎么做出畜生都不如的事来。”
季非白在花花的尸体前蹲下,他伸手覆在花花的头上。面前的狗才断气没多久,魂还未完全从身体里脱离出来。由于季非白的指引,花花的魂漂浮在空中,她咬牙切齿的看着女人。
季非白口虽未张,话已传进花花耳朵,“速速禀明缘由。”
花花低头道:“我的主人抛弃了我,不知怎么的我就来到了这个小区,并在这个小区安家。小区里很多人家想要收留我,但我知道他们家里养了狗,我便怎么也不肯打扰他们。他们都对我很好,特别是在他们知道我的肚子有孩子的时候。后来我孩子出生没多久,原以为我在这里能过得很快乐……直到那天我出去觅食……”
花花才在一户人家讨了坨肉准备叼回去给孩子吃,小区里的善人黑她做了一个窝,窝很暖和,她的孩子住在窝里很舒适。
哪知才走到半路,狸花猫匆匆跑到她的身前焦急地说:“不好了花花,有个女人踩死了你的孩子。”
花花一口把肉吐出来,跟着狸花猫向窝跑去。可惜还是晚了一步,她的孩子已经被人拖走了。她连孩子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只留地上一摊血迹,那摊血迹是孩子留给她最后的气息。
“我央求狸花猫告诉我是哪个女人,狸花猫起初不愿意同我讲,怕我做傻事。后来狸花猫经不住我的哀求,他终于告诉我是那个女人穿着高跟鞋踩死了我的孩子。我知道后埋伏在那个女人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我从草丛里窜出咬到她的脖子。却没料到她身后还跟着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把我踢开。我几乎半条命都没了。”花花平静地说,“小区里的人心疼我,他们阻止了男人要打死我的冲动。不过因为这件事我也没有了自由,被锁在偏僻的角落里,有时候张婆婆会给我送点吃的,一般时候狸花猫也会为我找吃的。”
今天她终于磨断铁链,在女人行色匆匆时窜出去咬住她,奈何力气不够,只能咬到她的手。
季非白点头,“孤已知晓,你去吧。”他挥袖打开连接地府的传送阵。
花花却不愿离去,“那那个女人……”
季非白抬眼,“往后若有官司要打,自等她死后在判官堂打。如今她阳寿未到,你且下去等着。”
花花虽有不甘心,但也无法,只好告罪离去。
周围的人都对女人指指点点,无非是说她恶毒。
她感到委屈,“这只狗先咬得我,我打死它有什么错?”
“那也是你先去招惹它在先。狗怎么了,狗照样重情重义,不像你和你男人把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赶出门,还叫老人捡垃圾为生。”一位扇着蒲扇的老大爷指责。
南琉璃道:“他日下了地狱受油锅煎炸才知道厉害。”
女人大笑,“小姑娘,哪里有地狱?还真信了那些个编出来的神话,神话是什么?那叫笑话。”
南琉璃转过头不再理会女人。正好救护车到了,女人扬起头就上了救护车,把一切指责隔绝在外。
小女孩摇着自己妈妈的手,“花花是不是再也不会好了。”小孩子的大眼睛里是一片纯洁。小女孩的妈妈什么也没说,拉着小女孩就走了。
那个摇着蒲扇的老大爷仍然在说:“欺负不会说话的狗算什么本事,她那么厉害怎么还住这个小区呢。”说着他放下蒲扇,抱起惨死在女人脚下的狗,“可惜这条狗了,在有人要打劫我的时候护着我同劫匪撕咬,逼得劫匪扔下刀就走。”
大老爷抱着花花的尸体走远了,一边走一边嘀咕:“都是狗不如人,我看是人不如狗才是。”说着他吐了一口口水,“就那种人也叫人,我呸!”
人群渐渐散去,南琉璃愣在原地。季非白走过去轻声说:“我把她送回了地府,在她身上留了印记。有我的印记,她至地府即能成人形。”
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气令南琉璃作呕,“那个女人究竟是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