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 / 2)
作为社畜,不管内心再丧,班还是要照常上的。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季宵却被刘总叫住了。
“小季啊,等会儿要给沈总搞个接风宴,你也一起来吧。”说罢,刘总还别有意思地给季宵眨了个眼,搞得季宵一身鸡皮疙瘩。
“啊哈哈好的好的,多谢刘总提携。”季宵扯出营业微笑,问清楚了地址,打算过会儿自己开车去。
会所正是昨天提起过的世纪会所,装修是一脉相承的富丽堂皇土豪气息。刚走进金碧辉煌的大堂,就有美女笑脸相迎,季宵报了个刘总说的房间号,便被带进了一个包间。
张总李总王总一路客套下来,季宵觉得自己嘴已经笑僵了。
而今天的中心人物呢,反倒一副超然于世外的派头,既不要美女服务员倒酒,更不会去唱K活跃气氛,但凡有人来敬他酒,他倒也不拒绝,只是浅浅抿一口了事。
季宵自然是不想去敬酒的,他巴不得离沈书白越远越好。自己好不容易扮演了这么久的恶人,让几乎所有人都讨厌了自己,辛辛苦苦营造人设,为的就是哪天沈书白突然出现自己能被他顺利讨厌。
所以现在可千万不能功亏一篑。季宵只盼着沈书白能拿他当空气,让他尽快完成任务,好早日回去逗他家小白,要知道这社畜的生活实在不太好过。
可偏偏刘总醉醺醺地非要拉着季宵去敬酒,季宵无法推辞。可突然灵光一闪,干脆戏精上身,让沈书白对自己厌恶至极好了。
“来,沈总,我来敬你一杯!”季宵像个土包子一样给自己倒了一大杯红酒,上来就殷勤道。可谁知手没拿稳,一杯酒有大半杯都洒在了自己身上,还有一小半洒在了沈书白锃亮的皮鞋上。
“哎呀呀呀,这该如何是好!”季宵装作慌不择路的样子,也不管自己的衣服,拿起桌上的餐巾纸就准备弯下腰给沈书白擦皮鞋。
沈书白向后退了一步,脸色铁青:“不用了。”
季宵仿佛看不懂脸色似的,继续道:“这怎么能行!沈总对不起啊,你这皮鞋少说也好几万吧,我这不给您擦干净我心里过意不去。”
沈书白本就讨厌陌生人碰他,再加上这个人从昨天开始就处处让他厌烦,这次实在忍不了了。“出去。”
“啊?”季宵一手拿着玻璃杯,一手拿着餐巾纸,胸前还沾着一大片红酒渍,脸上谄媚的笑意还僵硬地尚未完全褪去,那样子要多搞笑有多搞笑。
刘总被沈书白的脸色吓得酒醒了大半,反应了过来,推了季宵一把,怒道:“你怎么做事的!叫你来不是来扫兴的,走吧走吧,别在沈总面前碍眼了。”说罢,转头就对沈书白道:“沈总对不起啊,明天我一定好好说他。”
眼看戏演得差不多了,季宵符合期待地在众目睽睽之下,不情不愿地放下杯子和餐巾纸,尴尬离场,就差没给自己配个凄凉的BGM来应应景。
虽然只是初冬,但走出会所的季宵还是被寒风吹得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凡人的身体真是不好用,娇弱得很,一不小心就会生病。季宵想想还是裹紧了大衣,毕竟谁知道这事儿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万一一时半会儿还是回不去,免得给自己找罪受。
不过看刚才沈书白的脸色,恐怕已经厌恶到再也不想见他了。
季宵搓搓手,对着手心哈了一口气,白色的水汽从指尖钻过,在黑夜中分外显眼,他伸手去抓,什么也没留下。
“唉,这么一想,反倒留恋这人间了……”
那天是玄秀三百岁的生辰。
与那些修炼飞升的仙人不一样,玄秀这种生来就得天独厚的神之子可以与山河同岁,三百岁只不过是他漫长到无止境的生命中一个小小的纪念日。但既然生活都这么无聊了,好不容易有个纪念日自然得好生操办操办。
于是乎,西王母一声令下,瑶池上上下下张灯结彩,好不热闹。
“玄秀真人,您得把这衣服穿上,这可是王母娘娘亲自吩咐织女为您新做的啊。”平日里跟在西王母身边伺候的大仙女此刻跑得钗花都歪了,还是追不上前面的少年。
“我才不要!这衣服这一看就知道是织女故意整我的,这大红大绿的土死了。”玄秀一点儿面子都不给,眉头拧成了八字。
也不看看是谁一天到晚都穿红衣,你这会儿咋又嫌土了。当然这话大仙女是不敢说出来的,只有温言相劝:“您就穿一下吧,待会儿去王母娘娘面前露个脸,您再换回来就是了,不然她该不高兴了。”
“母后才不舍得说我。”虽然这样说着,玄秀还是不情不愿地把大仙女手上的锦衣拿了过来,想想又道,“母后已经在瑶池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