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雁三文前传下(糖可直接跳十九章)(1 / 2)
雁三文自觉没跟阿晋扯过谎。唯一跑过的火车就是“你真是个赔钱货”。
他当真“为了不饿死和狗一起抢东西吃,啃树皮,吃烂掉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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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三文从书院回到主宅的那天,正巧碰上他的娘,那个日常满头插着金簪子的妇人,被一群粗布衣服的仆人拉扯着,头发乱糟糟的,袖子被扯烂了一角。
院子里四处都是大开的箱子,翻乱的衣服,以及粘着土的首饰。平日里不可一世的那些东西,如今掉在土里,都没人理会。
二夫人徐氏一口一个**地骂着,一边指挥身边的嬷嬷,去翻搜“那**的私通罪证”。这会儿瞥见那位嫡少爷更是直接调转炮火,孽种脱口而出。
雁三文,还没有见过他那气倒在书房的爹,就被二夫人的人连托带搬扔出了主院。
他那时不过十三四岁,从小养尊处优,哪里受过这等气,照着掐着他胳膊的壮汉就是一脚踢。没成想被人家当拎小鸡,直接一掌抡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雁三文发现自己双手被捆着倒在马车上了。那些人把他和他娘扔在了一个长满野草的荒芜人烟的空地上,就赶着车跑了。
雁三文却不知道他已经出了洛城,他摸摸脖子里的三枚铜钱,还在。
他们赶他赶得及,都没来得及抢走那三枚铜钱。
其实,雁三文以后会知道他曾经不屑的那东西传嫡不传庶,所以人家不是不抢,而是根本就不知道在他手上。
这三枚铜钱后来差点要了他的命。也幸亏这三枚铜钱,给了他又一次生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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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荒郊野外的头一天,雁三文还报着他爹一定会来接他们的幻想,掺着一直哭的娘向最近的镇子走。
好不容易到了最近的镇子,在破庙里安顿了下来,娘却病倒了。
他进的镇上,找了家小当铺,把娘的金簪子当了。柜台里面的老头眯着眼看了半晌,伸出五个指头。
五十两?
想的美。 五两。
所有人都欺他,欺他无依无靠,欺他是个孩子。
还好他还有娘。
可是那五两银子连个大夫都请不到,勉勉强强买了一期药。
娘的病越来越重,已经没法清醒地听他说话了。当他第三次跑进那家当铺,进门的时候,听到两个高壮的男人围在拿着那根金簪子的掌柜身边问有没有见过一个要当三枚铜钱的孩子。如果见到,一定要扣下。
他认识,是徐氏的人。
他摸摸怀里的三文钱,抬起的脚一顿,然后拔腿就跑。
也就是在逃跑的路上,突如其来的连绵三天的一场雨,成了压死母亲的最后一根稻草。
娘是洛城本地人,父亲开了家布店,嫁给爹的时候,爹还只是洛城西街当铺老板的儿子。倒也算门当户对。后来丰家父子一步步做大,到爹手上不但有了万贯家财高门大户,还娶了徐大人的庶女作小。好歹算是和官老爷攀了亲。再加上徐氏的亲哥哥考了功名进京谋了一职。丰家在各方面越发地一帆风顺起来,渐渐才有了洛城丰氏一说。
娘曾经风光招摇一时,死时落得零落飘摇一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