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1 / 2)
若有若无的呢喃,谁也没放在心上。
王一新本就身携剧毒,一日奔波已很是劳累,没料到拖回一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半夜高烧不止、上吐下泻,咬牙切齿地伺候他便更是劳累。唯一的木床让给他,自己也嫌弃地上酸臭作呕的被褥,便趴在案桌前睡着了。
长久养成的习惯,令林则仕卯时便已醒转。
山上的冷意总是比山下深,入眼处蒙了曾渺渺天光,入耳间鸟鸣喈喈啼彻山林。层层天光罩着伏在桌案上的那人,肘间微曲轻挡,柳叶眉秀气地掩去半边,鼻尖粉嫩地翘起,青丝坠垂至耳边,碎发洒落眼前。
配着一室清冷幽光,如佳人丹青踏墨而出,任卿泼墨显意明,左右勾画皆且丽。
他不由得起身,踩在青砖石板上,隔着鞋袜仍传来些许凉意,他凑近将那佳人瞧清楚,长睫点点浮珠,如晨间娇嫩欲滴青叶上那滴水珠,缓缓轻扣叶尖,风一摇,才不甘地没落褐土。
身比心先动,他微微俯下身,一手托着他的肩,一手托着他的腿,可惜动作不够轻柔,刚一动手便被怀中那人一掌击中,柔情似水的桃花眼连瞪人都带几分风情,他怒道,「抱我干嘛?!放下!」
这一击,便击得林则仕慌了心神俱失,王一新到底不是女子,那时方还有些重量,手一抖将将要抖落时,王一新瞥见地上正是酸臭无比的被褥,手疾眼快五指揉紧他的衣襟,怒道,「你试试将我丢下去?!我一定把你大卸八块!」
林则仕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抱到了床上,他笑道,「放心,我不会放。」
林则仕将他轻轻柔柔地置于床榻,借着室外微弱青光,王一新恰好瞥见他脖间的一圈乌青,与他白皙的脖颈极其不相宜,自己昨晚分明未用全力,左右不过吓唬他,他这样的伤势却像自己要置他于死地。
真是好一个细皮嫩肉的公子哥!
「喂。」
林则仕替他盖好被褥,应道,「嗯?你可以唤我子衡,或者则仕。」
王一新不耐烦道,「哎呀不管了,麻烦。你名字太难记了,我就叫你小柿子好了。」
林则仕手上一顿,笑道,「也行。」
床头柜处置满了瓶瓶罐罐,王一新寻一青玉白盒,掀开闻了几回,才扔到他手里,道,「给你的。」话毕,指着他点点青印的脖子,道,「你千万别告诉我,你不知怎么抹。」
林则仕接过青玉白盒,笑道,「多谢,这个我知道怎么抹。」
「那就快去劈柴烧水煮早饭,大爷我先睡会儿。」
王一新翻过身将被褥压在身下,大半被褥卷作一团夹在腿间,双手贴合靠着半边脸,狠狠喘了几口气,才安然睡下。
林则仕替自己上了药,而后便去厨房,寻得一把柴刀。
他与柴这种物体几近素未谋面,但他方才看见厨房里堆着一些。柴刀刀柄处锈迹斑斑,在手里掂量了几番,便握着它出去寻柴了。他就近选了处地界,现下已是深秋,落叶堆砌片片金黄,踏上去沙沙作响。
他握紧了柴刀,挑了一棵较为枯干的幼树。一刀接连一刀地劈在树干上,砍至日光渐盛,身上薄衣浸湿,他一个柴都未拾得。
而他的掌心,已泛起一圈红肿。
抵抗住那瘙痒及疼痛,他仍对着那棵幼树坚持不懈。
王一新出来寻他,便见着那人身姿挺拔,纤细的腕子染上殷红,密密麻麻的小颗粒从掌内蜿蜒至上,挥汗雨下,弯腰再起,一劈一砍间,幼树仍是纹丝不动。
王一新从未见过如此无用之人,气急败坏地扔掉他手里的柴刀,察看他的伤势,责怪道,「你真是什么事都做不好!」
再一次,面前这个人话里总是恶狠狠,心里总是软绵绵。他挣脱出来,撕下布条绕了几圈裹着,再次拾起柴刀,碎光细微得令他绒毛毕现,浅褐眸子清澈见底,他笑道,「我会证明给你看。」
王一新懒得理他,转身就走。
再回来时,怀里揣着几个红艳艳的果子,背靠大树踮脚,在林则仕面前吭哧吭哧地吃起来,红落落的汁液染上指尖,嘴边点点殷红,他一面吃,一面假装不经意道,「别怪我不提醒你,你再不停下来,你那双手就落下疤痕了。」
林则仕笑道,「没关系,我今天能砍柴,明天就能给你烧水,后天就能给你做早膳。虽然我不擅长,可是我会学的。」
王一新喉间一滞,未啃完的果子掉落。
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他却当了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