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参天大树挡住炽烈暖阳,光辉从交缠的树枝剪下碎影,树底下置着一方藤编的凉榻,躺着的人随意以手做枕闭目养神,书页翻开挂在脸上挡着热烈,阳光下的肤色近乎透明,仅唇色樱红显出一番生气。
「狗蛋,给我捶捶腿。」
那小小的人影一脸不甘愿的走过来,小手心不在焉在他腿上随意捏捏。
「不高兴了?」
狗蛋随手甩开在他腿上用力拍了一下,嘟着嘴气鼓鼓地坐在凉榻上,「新哥,你总这样食言。」
王一新将书拿下放在一旁,拉着他躺在自己身边,狗蛋已长成了大狗蛋,不过三岁多的年纪,个儿却比寻常孩童高了不少,只是身材太过瘦弱纤细,幼时洗澡时触摸的瘦骨嶙峋,总是担心他活不下来。
所幸,小狗蛋终究有惊无险地长成了大狗蛋。有时候王一新乐观地觉着,将小狗蛋驾着放在两棵树中央,也是一根天然的晾衣杆。
王一新摸了摸他的脑袋,不以为然道,「今日天气炎热,你忘了前几日你中暑又吐又泄,最后自己起不来床,百般不情愿地让我给你洗了个澡吗。」
狗蛋嗤了一声,「你怎么不说你是看话本子看上瘾了,没看着结局不想下山,依我看你那话本子的厚度,没个两三日根本下不了山。」
王一新摸了摸鼻子,被他说中了心事,嘿嘿笑了两声,「下回你想吃什么,我绝不手软。」
狗蛋模样像极了林则仕,简直便是缩小版的小柿子,每回见着他嘟着嘴的神情,都觉着是小柿子在向他撒娇,很是新鲜。狗蛋依旧嘟着嘴,「我想吃方婆婆的梨花糕。」
「可以阿。」
「我想吃冰糖葫芦。」
「没问题。」
「我想吃馄饨。」
「嗯。」
狗蛋将书扔到王一新脸上,小手指着他委屈道,「你骗人!」
王一新挪开砸到脸上的书坐起身,反问道,「谁骗你啦。」
狗蛋扁着嘴巴,「你答应得如此爽快,你都没有银两。」
王一新嘿嘿笑道,「我没有,你薛叔叔有啊。你嘴巴甜一点,就有吃的了。」
狗蛋拉下了脸,阴沉着眸子,「那我要吃方姨脸上的胭脂。」
狗蛋较寻常孩子早熟些,自他会说话以来,王一新已经被他的语出惊人弄得见怪不怪,可这又是哪里学来的,可把王一新吓了一跳,「流氓啊你!」王一新转身将他按着,小狗蛋怕痒边躲边笑开来,两人在小小的凉榻上嬉闹起来,在空荡的山头上,悠然传开。
三年来,身体好时他便替薛久加摘草药送下山去,身体不好时,便如今日这般看着话本子度日。日子逍遥自在,少了那些作茧自缚的烦恼,时不时地想起小柿子,倒是有些此去经年,怀念故人的意味。
当初的离开,好似是一个正确的抉择。
他将魅生的话本子翻了一遍,都没找着他和小柿子的一个范本。日子寂寥下来,便再翻一遍。小柿子往日在碧落山还能心平气和地相处时与他说过,每读一次书,自有一番境界。读书时不必非要从书中悟出些什么,当懂则懂,不懂便是自然不会懂的。
他觉着这第一遍,定是自己太急功近利,才会一点端倪都找不出来。
时常心平气和地忆起心平气和的小柿子,以他喝下毒药为分水岭,细细想来,当真判若两人。
六年前,血气方刚的林则仕前日晚上拉着他做了两回,第二日却收到飞鸽传书执行任务。
林则仕不知巨细,但也依稀得知大概又有人要被无辜受害,几次下来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王一新觉着,对于他这样迂腐善心的公子哥,已是大大的让步。
那回做得狠了,王一新软着腿下床,林则仕担忧道,「要不,我与你同去。」
王一新挑起眼角,「不用。」
林则仕皱着眉头瞧着他,王一新笑着调侃道,「该不会觉着自己杀了匹狼便能杀人吧。这事,你干不来。」
王一新对上他的担忧,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宽心,「等我回来,我要吃烤鸡。」
林则仕送他到山脚下,临走时将他揽入怀里,王一新笑了笑拍着他的后背,「做什么,又不是第一次。」
「我有不好的预感。」林则仕嗓音低沉,入了耳朵跟挠痒痒似的。
半晌,王一新眉眼弯弯地推开他,潇洒地向后挥挥手。
回来时,王一新不不得说,林则仕的预感简直太他娘的准。
任务完成后逃跑得不够快,轻功因力竭使不上,被那户人家的护卫逮着拖延,万般挣脱之下负伤而归。
手臂软软地耷拉着,与肩骨之间只能由皮拖着,另一条胳膊扶着已脱臼的胳膊,血迹染遍了青衣,林则仕依然在山脚地下等他,见着他这般模样大吃一惊,连忙跑过来扶着他,王一新咬着嘴唇却道,「别过来。」
林则仕不顾他的反对,将他身体腾空抱在怀里。
「放我下来。」
林则仕抱着他继续向前走,王一新生怕他沾染自己的血迹,用完好的手臂拍着他的后背,「放我下来!」
林则仕狠狠地瞪着他,「我不会放的。」
王一新在山路颠簸中昏迷过去,醒来时身上青衣已净,林则仕在面前不知倒腾些什么,见他醒了柔声问道,「饿了?」
王一新苍白着一张脸点头,林则仕喂他喝下些水,待力气回来便自己接上了手臂。
「下次我流血的时候,不要碰我。」
林则仕笑了笑,将他的头揽入胸膛,半晌不发一言地喂他吃烤鸡。
至少那时,林则仕对他还是很好的。
尽管林则仕回到府中做他的大少爷,待到他爹去世之前,他们依然在林府中的亭子里相谈甚欢。又或者什么都不做,静静地待在一块。林则仕喜吟诗作画,他便帮他研磨备书,不知何时,他已将自己的地位放得如此卑微。
后来他想想,当自己无限放低之时,便是后知后觉地爱上他之时。
他向来对这个字嗤之以鼻,爱得死去活来的故事他全然不信。仔仔细细验证到自己身上时,才觉着故事不过来源于生活,那些刻骨铭心的字句,极有可能实实在在地曾经发生过。
人说要失去才懂得珍惜,小柿子说要娶妻与他断绝关系时,他方能晓得自己对他是何种心意,一想到不能再与他一起,心里便痛得惊天动地。一时间茫然与惊慌交杂,无法想像再也不能看他身影、听他耳边言语。
一念之差,便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