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1)
“少年不识爱恨一生最心动“
余笙自知天赋不高,却难敌心头一腔热血,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读文科。看着桌子上散落的政治提纲,余笙晃了晃头。记忆这种东西,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不断重复后出现的断片空白,明明烂熟于心的内容却再也想不起下一句。可是南墙这种东西不撞一下怎么又怎么甘心回头。
学习总是枯燥而无味,经过一个又一个的秋与冬,像极了冰下的鱼拼了命到水面上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余笙要去呼吸一口他的氧气。下午放学的时刻,操场上总是最热闹的。少年人的嬉笑怒骂混合着冬日的夕阳,生活鲜动。
余笙一眼就望到了盛景茗,球场上的盛景茗肆意张扬。往日沉稳的少年此时像余笙的心跳一样鲜活有力。余笙站在远处,怕极了惊扰到他的小少年。“嗞——”,余笙吃疼的叫了出来,原来是被篮球砸到了,余笙心想自己的运气也太背了。谁知盛景茗慌张地跑了过来:“啊笙你没事吧,有没有弄伤,我们去校医室看看。“说罢便要拉起余笙,余笙只得再三保证自己毫发无损。盛景茗长舒一口气:”还好还好,既然被我篮球砸到了,就是我的人了,余笙小朋友要不要做我家童养媳。“说完还理了理余笙的一头乱毛。余笙闻言惊呆了,胡乱把篮球往盛景茗怀里一塞,转头就跑,像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盛景茗带着笑意的声音在身后响起:”x媳妇,你跑慢点,别摔跤了!”余笙红着脸回头狠狠瞪了一眼。少年略带笑意的声音,交杂这篮球砰砰的落地声,在余笙的心里奏响了交响曲,耳边风声穿堂而过,哪管明天山高水长,路遥马亡。
余笙跑累了,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盛景茗的一举一动都刺激这他的神经,远处是巨大的麦当劳招牌,黄色的折射到玻璃上透露出奇异的美感。余笙买了一瓶可乐,他爱极了打开易拉罐那一刻的气泡声,所有的压抑都从身体抽离。咕嘟喝下一大口,远处的教学楼笼罩在一片火烧云之中,可乐顺着喉咙下滑,冰冷可口。没人知道山有多高,还有多深,你也不会知道我追随你走了多远。但是很庆幸此刻你在我身边。”CHEERS”余笙对着空气干杯,敬自由,敬爱情。
余笙想越长大越发现做一个有温度的人真的很难。很多事情不能再像年幼时带着主观情绪去判断,作为一个成年人冷静而自持是必要条件。但是余笙愿意把仅有的疯狂都献给盛景茗,他自私又偏心,但即使这一身棱角被磨平,但那一颗滚烫炙热的爱着盛景茗的心永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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