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谁是你的人 ..(1 / 2)
明朗在沙发上睡了一夜,待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揉了揉眼睛,难得阚齐下半夜都没来骚扰他,但他还是睡得很不舒服,毕竟是一百八十五公分的大男人,沙发再宽敞也没有自己的床睡的自在。
他看看手机,八点整,不知道阚齐起床了没有……他似乎闻到一阵香味,是鸡汤的味道。脑子里随之冒出一个念头,但紧接着就被他否定了。
阚齐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在家里做早点……但鸡汤实在太香太真实了,抱着一丝好奇,明朗寻着味道来到厨房一看,证明他确实想错了,阚齐就是在做早点。
阚齐背对着他,身穿家居服系着围裙,正低头忙活着。他看见灶台上的汤锅冒着烟,听见锅里的汤滚起来发出的气泡声,闻见比刚才更加浓郁的鸡肉和大料的香味。
阚齐没有发觉身后有人,依旧专心致志的切着葱花,明朗扫了一眼,橱柜上放了一堆食材,米线、脊肉片、火腿片、香酥、肉筋、豆腐皮、韭菜豆芽……看上去琳琅满目很是丰富,配菜丝毫不亚于锡江饭店三百多块钱一套的状元过桥米线。
明朗眯起眼睛看着他的背影,有点迷惑了,这个人到底有多少面?自己刚认识的阚齐,是顽劣歹毒的,胡作非为不计后果;工作中的阚齐,头脑清晰,严谨理性游刃有余;生活中的阚齐,傲慢的一逼,张嘴就是老司机,满嘴跑火车;跟他独处时的阚齐,时而精明时而蠢钝,时而自作聪明,时而又像个小屁孩儿……
而现在眼前的阚齐……明朗看他有条不紊的做着手上的事,娴熟的手法一看就是经常操刀的人,没有一点手忙脚乱的慌张,整个操作都是井井有条。
种种矛盾相冲的表现,让明朗更难看透这个人。
阚齐拿汤勺舀了一勺汤,尝了一口,觉得火候差不多了,抬眼便看见明朗站在身后仔细端详着自己。
“醒了?”他表现得很平静,好像并不意外身后这个人。
“嗯,不早了。”被发现自己盯着人家看,明朗难免觉得不自在。
阚齐就着汤勺递到他面前,“你尝尝,咸淡合适吗?”
这动作就有点尴尬了,整的跟小两口似的,两个大男人这样实在太别扭了。
明朗别过脸,说:“不用,你自己尝就行。”
“你尝尝嘛……”阚齐的汤勺追到他嘴边。
“不要。”明朗推开。
“哎呀听话嘛,就尝一口……”阚齐不依不饶。
“都说了不尝!”明朗忍无可忍拍开他的手,同时汤勺也被拍到了地上。
“……”阚齐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反应,愣了一下。
明朗意识到自己行为过激了,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阚齐弯腰捡起汤勺,笑笑:“没事,你去洗漱一下,完事儿过来吃米线。”
明朗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大反应,因为阚齐的举动踩到了他的底线,让他难以适应。
当他洗漱完毕再次回到厨房的时候,阚齐已经把米线做好摆餐桌上了,说:“来吧,尝尝看。”
其实不用尝,光闻香味和看卖相就知道味道差不了。
明朗坐下,拿筷子拌着米线,问:“今天公司没事吗?”
“有啊。”阚齐回答。
“那你还折腾这些干嘛?”
“哪里折腾了?我是做给你吃的。”
“我……我吃馒头包子就行,这样太浪费时间了。”
“这跟馒头包子可是两码事,老子早上六点就起来煮汤了,你尝尝行不行?”阚齐急切的需要被认可。
六点?明朗记得昨晚上自己跟阚齐较劲结束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他六点起床……这么说他只睡了不到三个小时?何必呢?
明朗夹了一筷米线,吹了吹,喂入口中。
入口的瞬间,米线夹带着鲜肉和浓汤的香味就在口中蔓延开来,他不懂得像美食家一样剖析舌尖到舌根的味觉,他就直观的觉得汤鲜、肉嫩、蔬菜爽口、米线垂顺,所有一切都非常满足他对过桥米线的喜好。
“……好好吃。”明朗说着又喝了一口汤。
“开玩笑,”阚齐得意的扬起脖子:“老武他们跟我这么多年总共也就吃过不到三次。”
“他们不爱吃吗?”明朗一口接一口的扒着米线。
“老子不屑给他们做!”阚齐翻个白眼,他到底什么脑回路?
“哼……”
阚齐单手托腮,饶有趣味的看着明朗吃米线,他发觉明朗是个不管吃什么都很香的人,很容易激发起身边人的食欲。
明朗吃的正起劲儿,眼角余光觉察到旁边这个人在看着自己,他抬起头莫名道:“你不吃?米线在汤里时间泡长了就不、不好吃了。”
阚齐一笑,夹了一撮米线喂嘴里:“看你吃我就饱了。”
“这……”明朗知道他指的是自己吃东西太快这事,解释说:“我向来吃东西就是这速度,这是长时间在部队养成的习惯。”
“我知道。”阚齐细嚼慢咽的吃着,他的视线就没从明朗身上移开过。
前后也就五、六分钟时间,明朗就把满满一碗滚烫的过桥米线全部吃干净,连汤都快喝光了。
“有这么好吃吗?”阚齐看他狼吞虎咽的样子直想笑。
“是很好吃。”
“那够了吗?”阚齐问。
“啊……够了够了,我吃东西不爱浪费,从小都是这习惯。”明朗擦擦嘴。
“你是我见过的最本质最朴实的九零后。”
这是阚齐发自内心的赞扬,他从第一次见到明朗到现在,从没在他身上看到过被物质腐蚀的痕迹,他的瑕疵正好就是他整个人最闪光的地方。阚齐就是喜欢他虽然穷,但是骨子硬,只要他认为对的事,打死也不认输。
他身边就没出现过这种人,明朗是头一个,软硬不吃,宁死不屈,以至于阚齐根本不知道要怎么来讨好眼前这个人。
“哦……谢谢。”
明朗思索了一下,说:“那咱俩现在算扯平了?”
“什么扯平?”
“昨晚上我已经陪……陪你一晚上了,看你小纸条那事就算扯平了。”
“呃……”阚齐极其不情愿:“好吧好吧,饶你一次。”
这大半个月过得比较平静,明朗几乎每天都是按时上下班,偶尔公司有饭局或外出办事,阚齐都会带上他,嘴上说让他做专职司机,但明朗不傻,知道他就是要让自己接触不同层面的人,听听来自不同领域的信息,长长见识。
他也不清楚阚齐为什么要让他跟那些人打交道,但他确定,只要是工作上的事,他就要认真做。
不得不承认,跟阚齐待在一起的时间越长,明朗就越发现阚齐真的是个人才,抛开他私下臭不要脸的作风不说,就工作上来看他真是个脑洞大开的人,商业头脑完全达到了见缝插针的程度,也许这正是一个合格的生意人必须有的敏锐,这种敏锐也是明朗这辈子都望尘莫及的。
这天晚上明朗在公司加班,阚齐要他把之前看中的城郊那块土地所有持有人的资料都汇总给他,第二天公司会议要用。明朗在办公室一直弄到快十点,才把村民们的资料收集齐全。
他从公司步行回家,刚走到小街角,他就看见一个纤细的人影穿着一件红色大衣站在自己家楼下,看上去还有些眼熟……是张书静。
不用想,她肯定是在等自己,而且都十点半了,她应该等好一会儿了,明朗疾步走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