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章(1 / 2)
新余县是个还挺大的县。就是连绵的群山将这个挺大的县裹得严严实实,也等于断了它的财路,颇为穷困。
新余县最大的客栈里迎来了三个客人。三个人赶着三匹大马,领头的是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他的胡子长得很有意思,往上飞着,好像在笑。他的个子也太矮了点,下马的时候还劳烦后面那个穿灰色衣服的给扶了一把。
他们三个大概是行商吧,穿得富贵着呢。领头的男人穿着的衣料就很不错,靛蓝色的绸做的长袍不用说,他腰上环着的玉石腰带就够醒目了。
跟着的两个随从也长得挺精神的。
三个人就在这停了下来,不仅要住店,还要在这里吃饭。这会儿的太阳还没有爬到最高处,离吃饭还有一会,酒楼空落落的,且静着呢。
小二看人富贵,格外殷勤些。
他的付出是很值得的,这个男人照着餐盘念了七道招牌菜点出来。乖乖,这鸡鸭鱼肉可都要了,这可是要不老少钱的,可把酒店的老板喜坏了。
要知道,本来这大老爷还准备多点些的,还是身边那个穿绿色长衫的随从拦了一把,他才意犹未尽地将餐盘给搁下了。
不是随从吗?怎么还能把人拦着的。细看看,也觉得不像了,哪有气质这么好的,怎么看都是个读人才对。而且,随从怎么会和主人家一起坐在桌子边上呢?
不过,跟他可没什么关系。卦了不一会,小二就躬着身子退出去了。他灵光一闪:这来的会不会是齐县令?
一拍脑门:哪能呢?那齐县令可是个年不过十四的少年郎,听说长得跟天上的仙人差不了多少。这位有钱的大老爷虽然气度不凡,眉眼也还过得去,可是要说比肩天上的仙人......差得有点多了吧。
果然是等迷瞪了——话说,他们的新县令到底什么时候会到啊?
新余县的老百姓早就知道,当了他们六年父母官的张县令肯定要走了。
张县令上任时就是个年纪颇大的老头了,满头白发,颤颤巍巍,摆明了就是好容易中举,无财无势被打发来这里养老,说不得还包括送终。撑了三年谁都觉得他要走了,结果他又回来了,他再撑不到下一个县去,基本是被人抬着走的。
老的县令要走了,自然要补个新的。
本来嘛,新余县的老百姓也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的。不就是新来个父母官吗?连着被两个人祸害了一遍,传说中的好县令到底在哪里呢?谁也想不到啊。
可是,消息早早传来,这新来的县令可是齐季瑄啊,那个齐季瑄!
这大渚老老少少谁不知道他?
齐季瑄可是大渚立朝百年以来最年轻的举人,十岁考上了举人不说,还是那一地的解元。人人都猜逢他是文曲星下凡,等他大了,说不准大渚还能出一个齐圣人呢。
所有的人都等着他中会元,接连又中了状元。到那时,莫说是大渚,就是再往前推千百年,也没有更年轻的三元及第者了。
可是,等啊等啊的,齐季瑄没去考那年的会试。那也罢了,他到底年岁还小,不如多读两年罢。
可这一读就是四年,参加会考的消息没等到,高中状元的消息没等到,只听说他性格巨变,成日里跟一群纨绔厮混,只知道走鸡斗狗的往下道里钻,惹出了不少祸事。
堂堂齐府,两百年来都是清贵的读人家,出仕的不知凡几,传了十几代,被抬进了贤臣祠就有七人,这成材率可以说是有口皆碑了。
那贤臣祠才多少人?姓齐的自己就能占满一个屋子。
哪里想到,之前还觉得能光宗耀祖的能干儿子,居然短短几年就堕落成了不肖子孙,人憎狗嫌的。害得两位兄长和老父,不得不追在他身后给他收拾烂摊子。
这三年一次的会试没去。他在家里继续为非作歹,好吃等死。如此又蹉跎了将近两年,又一次会试快要来了。结果,别说参加会试了,齐家被这小儿子折腾得在京里抬不起头来,终于忍受不了。
不愿意等到会试结束,匆匆忙忙给齐季瑄捐了个官,将他打发到偏僻的新余县来当县令。
别管这位齐公子在京城怎么惹人憎恶,这可是新余县老百姓想不到的传奇人物。
年纪轻轻就背景不凡,这就是听他的传闻就足够让新余县的老老少少兴奋上三天三夜了。居然,要做他们的父母官啦!
有去过京师的行脚商人,他们可是见识过的——这齐少爷年纪小小,可他若要上街,非得带上帷帽不可。不然啊,这京里姑娘们抛出来的花朵就足够把他们的新知县给埋起来。
新余县的百姓们越说越兴奋,到了现在,巷子里趴着的狗开始伸长脖子看着齐知县来这里的方向。大家伙掰着手指头算他的脚程——是不是又淌过了两条河,又翻了几座山,伸着脖子往那路上看,就盼着一抬眼就能看见新县令的衣角。
这样神仙一样的人物,就是坐在府衙里,跟张知县一样懒散得的和稀泥、糊涂着不理事,那也新鲜啊。总不至于更坏了吧?
可这新余县周边的山就是那么讨人厌,重重又叠叠,一座嵌着一座,这路也就不好走了。
就算齐县令曾经是天上的神仙,可落难到了凡间,法力自然没了。他只能跟普通人一样,靠着双腿跋山涉水的,可不就艰难了。
明明算着该到了,他的行李都让车马行给运过来了,可是县令偏偏一日又一日地被耽搁在路上。
最感觉到难受的是在衙门里当差的小吏们。朝廷里自然有一套让他们执行的章程,可张知县在任呢,他年老又精力不济的,脑子也跟着昏沉。
衙役们的差事也就办一日歇一日,一个个日子过得逍遥。
虽听说新来的齐县令这两年是年少荒唐了些,可那是十岁就中了举人的人物啊。大家都不知道这位新来的父母官是个什么脾性,就冲着人家是个新官,也得懂点事,在一开始打点起精神,认真应付。
可怜他们散漫惯了,虚虚浮浮的,晚上又在勾栏院大赌坊里荒唐许久,白日里只好强打起精神站岗,只困得眼皮子眨呀眨的,靠着墙壁才勉强立住了。
掰着手指头算——这新官怎么都要到了。偏偏总等不着,只好咽下满腹委屈在路上走。
沈捕头领着一班捕快在新余县最宽阔的一条街上走,稀稀疏疏的,步子拉得很长。
新余县今年的天气怪得很,往年可没这么干过,太阳晒得人眼睛发晕,蝗虫前两天刚走了又一波,粮食又减损不少。张知县都被吓得出门了,他被家里人抬到了月华教的道场,好好捐了十几两香火钱,含含混混地祝祷了许久。
幸好新余这地方山多,水也多,虽然旱,到底没形成大灾荒,人勉勉强强也能活下去。不过,有点儿紧巴,路上冷清许多。
远远的,他们听见了马三传出来的喝骂。这才到什么时辰呢,天上的太阳还白晃晃地挂着呢,独他喝成了微醺,走路摇摇晃晃的。
看来他昨夜在赌坊的收获不差,这才有了闲钱能在大白天把自己灌醉。
马三喝多了酒,胆子就跟着壮了起来,随手拿些吃的都是小事了,边上的人都知道打不过他,谁也不敢说什么。
沈捕头自然是看见了,他扫了一眼,也没有多管,免得惹出一身腥。倒是身后的一个捕快想了想,问他:“老大,是不是拦着他?万一这新知县这会来了呢?”
“管什么管?说是来,谁知道大人走到哪了?真要来了,我们能不知道?别找事了,老子现在还困着呢,眼睛都睁不开,哪来的功夫。”
他说完了,还慎重研究了一下这条街上的小贩——他们的摊子都设在街上,零零散散的,卖的都是小东西,不值几个钱。彻底放心了。
那有钱的都在铺子里等着呢,马三虽然混不吝,也没去招惹。
马三大概真是喝迷糊了,他远远地见到了个姑娘,窈窕漂亮得很,模模糊糊的,好像还能发着光。这会儿,他是真的兴奋起来的,带着猥琐的笑,手就习惯性地被吸了过去。
一边卖面的摊笑着跟林殊夏打招呼:“林姑娘,来吃碗面吧。俺这面条可是最最好吃的呢,要是林姑娘喜欢,那就更有光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