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 / 2)
迟归零跟他讲过,他从安大少的骨灰中看见他的魂气,是纯白的,世上的“魍”本就少,“撞色”几率很小,杨凌身上有,就几乎不会认错了。
“这么一想,安大少的未婚妻喜欢安大少,安大少喜欢杨先生,杨先生也喜欢安大少,但是安大少要娶未婚妻,最后还没结婚安大少又死了……啧啧,贵圈真乱。”
“……”绕口令吗这是。
迟归零伸个懒腰走在前面:“这儿风水太凶我们管不了,让专业的凌家来。走吧,朗儿,我们好歹也有意外收获。”
第二天,杨凌竟收到了来自申琴的快递,杨凌特地躲着安暮拆出来看的,竟是她生日宴的邀请函,上面有生日宴地址。
杨凌惊喜非常,申小姐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他要什么都知道,这下可以把谎圆过去了。当时杨凌没想其他,以为申琴就是把他当统一战队的队友了,毕竟她连U盘都给他了。
想到那个U盘,杨凌瞬间情绪低落。
嗯……这个怎么说呢?他自认心大如海,连安暮死了还当了他的“背后灵”他都能接受,他以为他除了死天不怕地不怕,结果就被一个小小U盘打败,说实话,看到里面的东西的时候,他真的以为自己死后穿了一回,只是自己不知道。
所以他在逃避现实,躲避安暮,捂着眼睛装作不知道,但其实……其实他只是个胆小鬼。
转眼过了五日,到了参加生日宴那天,杨凌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自己没有可以参加宴会的正装,更可恨的是,当他特地跑到店里买时,瞅到那套所谓最便宜的西装的价格,差点没吐出血来。
安大少!这就是你所说的“物美价廉的店”?!下不来台的杨凌背着代购小姐瞪安暮,这是为了报复这几天他不理他吗?
安暮读懂了对方眼中的意思,慢悠悠道:“我的银行卡被他们拿了,如果用了会让他们怀疑你。”
“?”银行卡关小爷毛事?
“只有这里有我私下办的会员,是他们不知道的,所以……卡号是1234*****,里面大概还剩几十万余额。”
“!”杨凌咽咽口水,以眼神示意:是我想的意思?
安暮看他不可置信的表情,心中暗笑,如果让他知道他给他留了一张几千万的银行卡不知道会不会吓晕?
安暮柔下眼神道:“你挑一件喜欢的,就当提前送的生日礼物,这卡送你了。”
“……”抱紧大佬大腿的好处是什么?就是这样一言不合就送几十万啊!冲着这点杨凌就决定放下所有念头去拥抱他了!
在去XX高级会所的出租车上,饶是杨凌这般没脸没皮的人都被安暮灼热的目光烧的面上发热了。
“咳,干嘛这么看我?”难道突然后悔给我卡了?
安暮收回目光,看向窗外,淡淡道:“没什么,就是第一次看你穿的比较像样,还不错。”
杨凌正想回一句“小爷平时不帅吗”时突然瞥见安暮侧过头后,露出泛红的耳朵。
“……”杨凌想昂天大笑,哈哈哈哈,安暮你也有被小爷迷住的一天,啧啧,不愧是闷骚,就知道口是心非。
安暮是真的被“杨小爷”的正装迷住了。杨凌长得本就帅气,眉目清朗,菱角分明,天生笑唇,无时不刻不带着或漫不经心或傻气的笑意,在高中时就有不少妹子暗恋他,可惜都被这二货忽略了。
因为他平时气质都挺颓靡的,穿的邋遢,一眼看去就是“屌丝”两个字,现在他难得一身正装,贴身的灰蓝暗纹西装将他衬得器宇轩昂,极为精神,颇让人眼前一亮。
安暮突然很庆幸把西装当礼物送他,它让他展现了他成年后被掩盖的耀眼光芒,看到这样的他,安暮总冒出一个不合时宜的想法——“杨凌,你会跳华尔兹吗?”
“啥玩意儿?等下要跳舞吗?我不会啊!”
“没事,不会让你跳的。”安暮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连忙道,“就是觉得你这身装扮很适合跳华尔兹。”
杨凌闻言也幻想了一下,但他幻想的主角是安暮,安暮有天生的忧郁贵公子气质,成年后更是高不可攀却优雅地像中世纪的皇室,这样的古典舞和他是绝配,都不需要燕尾服加持,这身职业精英式西装就行……
“我觉得和你跳最好。”杨凌说这话没经大脑,回头想好像太暧昧了,回头就见对方怔愣着泛红的脸。
“是、是吗?”安暮眼中似是惊喜,又是隐忍,就跟变了个人似得,努力想维持面无表情,刚开口却忍不住嘴角上翘,偏偏是不自觉的高兴。
杨凌的心头猛地一跳,恍然大悟般激动地全身都颤抖起来,他看着眼前这个所谓不近人情的安暮,他陌生地像是个凡人,仿佛是他将这个神般的男人一把拉下人间,与他如此接近。
不,这人一直在人间,在他身边,可笑他一直揣着心,胆小地不敢相信。
怎么相信?在以前他们对过的话都不超过十句,这人明明一直都是清清冷冷的,有礼又疏远。他完美得像神,清心寡欲,高不可攀,“情啊爱啊”都无法按在他身上——所以这要他怎么相信这人是喜欢他的?
【杨凌同学,你好,你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我是你的高中同学安暮。不知道你记不记得高二时你曾经在天台上帮人打过架?他们侮辱我,是你帮了我,谢谢。我一直想和你说声“谢谢”,但现在不是时候,等以后我会满足你所有要求当谢礼。
……
杨凌,今天看见你路过我们班级了,是在看什么看这么入神?
……
杨凌,听说你父母出意外了,别难过,对不起现在我不能去陪陪你。我也没父母,我知道那有多难过,如果不是你我可能也会一蹶不振。
……
杨凌,我好像是喜欢上你了。】
那个U盘里有安暮层层加密不敢让人知晓的真心,是他压抑痛苦的年少时不曾说出口的“喜欢”,最后一句留言定格于五年前,高中毕业之时,之后安暮就封了心一般,一字不提,直到半多年前,他留下一句话:杨凌,好久不见。
时间是同学会那天。
杨凌有些口干舌燥,现在有个强硬的认知插进他的脑海里:这人真的喜欢我。这个认知让杨凌坐立难安,他面对着安暮想说些什么,却始终说不出口。
“先生可以下车了。”司机眼神古怪地看这位乘客,一路听着他忽高忽低地自言自语,如果不是看他要去的是一个非富即贵不能去的高级会所,他估计都要直接把人送精神病院区。
“哦!”杨凌匆忙地交钱下车,一边又紧盯着跟在他身后的“鬼”,福至心灵地杨凌忽然想到一个可以表达的方法,也不知是哪看来的,经典名句:憋说话,吻我。
——于是杨凌觉得可行就这么直接做了。
安暮走在前面感觉好像有人影接近,下意识地一回头,便见杨凌一张放大的俊脸,紧闭着眼,长睫毛颤啊颤的近的几乎能数清他的睫毛数量……如果安暮是个人的话,这个位子,他的唇上应该会有一片温热。
“……”
“——反正你什么也感觉不到也不算我非礼你,”杨凌一秒抬头,猛地喘口气道,然后转头朝会所门口逃似得大步走去,“别打我!”
好一会儿安暮才将目光从杨凌的背影上撕下来,他豁然一笑,大步跟上那人的脚步,无声地讲透明的手按在对方的手上。
杨凌似有所感,笑意看旁边的“鬼”,接受了这一行为。
也随便接受了迟来的新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本故事完结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