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婚礼现场2(1 / 2)
仿佛梦境般,回去的路上,我竟然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身影,细细看去,那人像林启辰又不像,穿着白色的衬衫,染着今年最时髦的黄发,好像在吸烟。
我拍了拍自己的脑瓜子,从一回来,怎个人精神都不集中,想的多了,越发想糊涂了。林启辰又怎么可能吸烟?他一向没有这个不良嗜好,更何况他不是在忙着给健民哥办婚礼吗,又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林健民?!那个大哥哥现在怎么样,有没有被我给毁了,还是过得比谁都好。他现在还恨我,还是也像多年前那样,迷恋着我?
健民哥曾经喜欢我,一点都不新鲜,林启辰喜欢我,那才叫新鲜。
我的内心冷哼了一声,忽然觉得五月飞霜,天凉了!我冷得发抖,急着回家了。
回了家,又怔怔地坐在床上发呆,今天逛街的时候,可是一件瞧得上养的衣服也没有,回家找了半天,也翻不出一件去得了宴会的礼服。
我记得蔡琦琦的衣柜里有不少去年流行的衣服,她经济独立之后,就一直很大手笔,花钱如流水,买的都是牌子货,眼光还好,拿她的穿,铁定能行。没办法了,谁让我自小捡漏她们二人的惯了,穿她的就穿吧。蔡琦琦说过,她的衣柜,我任翻。
我才不跟她客气,我翻啊翻,找啊找,翻了个地朝天,可愣是没有找到一件合适的。
我泄气,一脚踢在她的抽屉上,可能力气稍稍有些大了。镜子柜上放着的盒子这时候竟然不偏不倚砸了下来,我脑门一哐当,着实疼!
什么破烂东西,连个盒子也都要欺负我不成!我捡了起来,正想着撕了它,解气,却看到里面有好几件蔡琦琦的宝贝,有的是高中大学的毕业证,有的是爸爸妈妈送她的生日礼物,一些项链耳环什么的,一件用透明袋子打包好的半新不旧的蓝色鱼尾裙。
别的不用多说,只是这一件衣裳,我太清楚了。当年琦琦十九岁生日时,林启辰亲自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我小心翼翼打开来,把衣服往自己身上量了量,看着镜子里的我,还有这条裙子,鼻头酸酸的,我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说:“还是你比较合适?”
林启辰送的,那就它了。
这是七年前的东西,七年,一场婚姻的情浓到淡时,难得的是,我还耿耿于怀这件裙子被谁送给了谁,却没有人再去度量它的美,把它抛弃在这不问不闻的盒子里,由它沉埋。没有人记得它曾经的辉煌,只是知道它已经过气了,不合时宜了。
不起眼的衣服再配上不起眼的我,还是挺合适的。
我此刻无奈,好想同林启辰说,蔡琦琦不喜欢蓝色,也不喜欢游泳,更不爱这一件蓝色的晚礼服。
喜欢蓝色喜欢游泳的人是我,蔡笑笑,一个不起眼的人。但我可能永远也不会告诉他这些话,因为我曾经一度以为,那是他必须知道的,但是我自作多情了。
他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而是什么都不想知道。就像那句话说的,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他不爱我,我再怎么下足功课,在他眼里,也都是妖艳贱货,入不了他的心。
嗯,想想要怎么搭配呢?童话故事里,灰姑娘穿蓝色的冰雪服,还有透明的玻璃鞋。可我既不是灰姑娘也没有玻璃鞋,只有一双合脚的蓝色高跟鞋,再加上我的民族风蓝色格子披肩,这就是我明天的装扮,有点大条神经,但没办法,这就是我的风格!爱谁谁不喜欢。
换上之后,一照镜子,真有点想偷笑,几年前的裙子,穿身上竟然还很合衬,关键是我身材好啊,一直保持100斤左右,想不合穿都难。
其实很冤屈,网上的流言说“什么女人不过百,不是太矮就是胸部太平。”可我不啊,我163不算矮啊,我胸围,我胸围多少来着?反正,我不飞机场啊,怎么吃吃喝喝这几年,就是没长肉呢?苍天啊,老妈你要给你女儿补补身子啊!
一个人在北上广苦苦挨了七年了,也不能说没什么变化。我想,很多人说我除了身上的稚气少了,也多加了些沉稳内敛。一个女人,如何才能被尊重,首先要自重。
参加建明哥的婚礼,我并不需要精挑细选,静心打扮什么,再加上我本来也只是想走过场,并不打算坐下来,或吃或贺。倘若婚礼进行了一半,我定是要离开的,家里的夜路我不太敢走,虽然很多人说我活像一个小太妹,天不怕地不怕,其实我自己知道,我胆儿特小,也特怕黑。
一天之际在于晨,我早早起床,看到窗外的天躺开般透亮,这天天气很适宜办喜宴。我记得小时候表姐结婚的时候,那天的天气也特别好,老太太们说的,天有眼,表姐和表姐夫的婚姻定会幸福圆满,果然结婚这么多年,夫妻俩还是相敬如宾,恩爱如初。真真是好兆头,我都替建明哥感到高兴。
我拿好了爸爸妈妈备下的红包,是爸爸妈妈吩咐好的,拿了我的钱垫着的。礼金几千块钱,对于外人关系,我们算是给多了,可是对于曾经两家是世交,又要促好,这么点钱不算多。
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们两家就有往来的,那时候健民哥也很小,他比我大六岁,和我大姐同年,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同窗。两家的老妈子就总是凑到一块给自家孩子说媒,若果不是我大姐夫的出现,我也就认为建民哥就是将来我大姐夫了。
唉唉,叹息叹之。
我记得我曾经说过,我只认他一个哥哥。我总是叫他林哥哥,而林启辰,我从来不叫他,虽然他跟我二姐同年,虽然他是大我两岁的哥。可对于一个喜欢的人,又怎么能以兄妹相称。叫也没事,只是叫惯了,将来关系转好了,该怎么叫。这是我以前想多的烦恼,可我现在知道,这个烦恼很没必要,我和林启辰的关系能去到哪里?还不是原地踏步。
建民哥是我们这些小孩当中的大哥哥,哥哥就是有担当的人,他是很有责任感的人。可我读小学的时候,他已经跟我姐读高中去了,我读到初中的时候,我们几乎无往来,所以更别提他的同学朋友。
从出门坐车一路到到达婚礼现场,我一直在回想那些快要被遗忘的过往,原来很多当年的差一步,遗憾聚变如今的差一生。一步一生,谁还敢游戏人生?
我摘下眼镜,抹抹泪痕,进了婚礼会场。
有专门的礼仪小姐领了我进去,找着了我爸爸的名字,安排我坐了下去。
现场已经坐无虚席,很多人开始剥桌上的喜糖花生橘子,乐意不绝的吃了起来,说新郎俊俏的,说新娘娇美的,多不胜数。大家似乎都很赞同他们是一对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只有我一个人独独坐在边边角落里,干巴巴的看他们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喜大普奔。
阿桑的歌唱到:“……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真真是好不应景!
我的笑脸摆在无人注意的角落,却任由自己腐蚀发烂的哭在心里。好在我坐着的这一围,我一个不认识。没人看我爱演戏爱傻笑,爱咋滴咋滴。
其实,我真想抬头去搜寻林伯父和薛阿姨的身影,好跟她们说一声,我来了,给了红包,就走人。
可我没有勇气抬头,我生怕我见着那个人。我害怕看到自己输了的扭捏鬼样。
我忽然想起林启辰林健民是有好些年没回来,可林伯父林伯母,我还是见过几次的。那时候我刚从家里出来打工,爸妈托人找关系,然后联系上了我庞伯伯,庞伯伯那时候还只是一个科长,官不算太大,把我拉进好胜集团,当一个小小的会计。所幸我爱打游戏,不学无成,偏偏热衷于计算机方面的,所以打字作文档之类的,我很上手。在好胜公司上班的时候,心很大,想着做几年下来,赚一大笔钱然后出国旅游,环游世界。
然后按照我的计划而行,我回家办了到日本旅游的签证,在市里的民政局见过林家二老。他们那时候是去办离婚手续的,那时候我是怎么也不会相信的,后来还回家问了我妈几次,我妈很是看不的开,说什么林伯父有钱,离了还可以再找,不用替她们愁。
那还是几年前的事情,我想是自从他们一家移民到国外,好像家里闹得不怎么好,林伯父少时间管家,林伯母又不能专职做全职太太,她太热爱于教学,热爱于钢琴,这是他们家还在新城的时候,我们就知道的。
我一点也不惊讶,他们会离婚。离婚率高的往往是大城市里的上流人物,比如很多明星,很多权贵。像我们这些普通家庭,没有一个离婚的成本,而且知道平平淡淡,一辈子混混就过去的,所以很知足,闹架也是几天就好了的。我只是惊讶,他们明明那么那么相爱着,怎么就舍得离了呢?
我在想,要是我爸爸妈妈要离婚,那才叫惊奇。
五十多的两个老人,一个耳失聪,一个又有心脏病,他们习惯了两个人,要是那天分开了,一定会感觉世界上少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就像自己的一只手臂没了,或者是缺了颗心脏。总而言之,我爸妈是打死也不能分开的,彼此的救命稻草。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恩爱”?
暮年之后,或许我才能懂得吧,相濡以沫四个字,不是说出来的,就像人生,是活出来的。一辈子走完了,也才能看待到自己的结局。
我从来不替他们担心,最关键的还是我们家二老够恩爱,他们结婚那么久,生了我们仨个女儿,按照农村人的想法来,传宗接代最为重要,我们这边的人为什么有很多是有几个兄弟姐妹,那就是一定要有个儿子,可我妈妈生下我的时候,我爸爸就说不用生了,有我们仨就够了。于是,在我们家,除了爸爸就没有男丁了,妈妈特别渴望有个儿子,又特别怕疼。她还说她怀我的时候,做梦都梦到,我生下来是个带把儿的。
可惜,我是黄花大闺女一枚。让我妈妈失望了,不过好久好在,我长的不懒啊,惹我妈疼,我为我妈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