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意外的MVP:陆芊芊(2 / 2)
看她那样子,似乎想再被那玄霜锁链捆住似的。
只不过这一次......
在陆芊芊说完话后,整个院子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似乎刚刚苏诗雅所展现的,还没有此时此刻陆芊芊脱口而出的话令人震惊。
“怎么了嘛,怎么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一脸疑惑的陆芊芊,不由得将目光望向在场众人。
即使身旁的皇甫怡,悄悄扯了扯她的衣袖,陆芊芊还是有些无法理解......
为什么在场众人还是用一种震惊的目光,默默的望向她。
直到她看到了瑾芝,那充满了疑惑不解,而又十分震惊的目光......
她这才猛然想起来.......
哎呀......
这四师姐好像还不知道,师尊曾被大师姐囚禁一事......
这不是完蛋了吗......
想到这,陆芊芊的俏脸之上,不由的泛起一片苦涩,暗骂自己好像是有那么“一”点点蠢......
果不其然,还没等陆芊芊从懊恼中回过神来......
却见瑾芝那道小小的倩影,黛眉紧蹙,逐渐向陆芊芊逼近。
明明瑾芝的身影小咪咪的,可不知为何,陆芊芊却在此时的她身上,感受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压迫感......
“陆芊芊......你刚刚说的囚禁......是什么意思......”
“大师姐她,什么时候囚禁了师尊?”
瑾芝语气清冷,目光锐利,显然对于陆芊芊刚刚所言相当关注。
闻言,一旁的苏诗雅亦是美眸一转,将视线投向了陆芊芊......
此时的她,心中也是无奈万分。
虽然她也清楚,这小傻子根本藏不住心事。
可她却没想到......
自己才刚帮她撤去了天地灵气的禁锢,她就直接......
或许此时此刻,苏诗雅的心中,可能也有那么一丝后悔。
早知道就不帮这小傻子解开禁锢了......
言归正传——
面对来自瑾芝那审问式的目光,还有周围几人的轻声一叹,陆芊芊支吾了好久才缓缓低垂臻首,弱弱的吐露了一句:
“那,那个......”
“如果我说是在梦里梦到的......师姐你信吗......”
陆芊芊那说出这种话,并不在顾风与几女的预料之外。
或者说......
这便是她所能想出的唯一借口。
不过......
瑾芝可不是她,对于这种漏洞百出的说辞,瑾芝又怎会相信?
“陆芊芊,你觉得你说了这句话,我会信你吗......”
虽然瑾芝的表情,并无任何怒意,但即便如此,陆芊芊却还是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四师姐,真的......”
“我做梦的时候,梦到过师尊被大师姐囚禁的场景......”
这句话,她倒是没说谎。
自从苏诗雅那回来后,她还真的做过这种梦。
只不过,即使她说的是实话,但用在此时当做借口......
好像并不怎么符合时宜,并不能让瑾芝信服......
事实正如陆芊芊她自己所想的那般,瑾芝可不会轻易便被她这么简简单单一句——
在梦中见过......
给忽悠过去。
正当瑾芝还想说些什么之际,伸手一双纤纤玉手却是轻轻搭在了她的肩上,紧接着苏诗雅的声音,也从身后传来——
“师妹,别为难芊芊那丫头了......”
“我确实是没有囚禁过师尊,刚刚那些,不过是芊芊说的胡话罢了。”
苏诗雅的声音十分冷静与柔和,几乎可以说是无懈可击。
不过也是。
苏诗雅可从不认为自己曾经的行为,是什么囚禁......
对于苏诗雅来说,曾经顾风在风霜寒阁内的遭遇......
那可不是什么囚禁,那种毫无爱意的词语。
要知道......
那可是守护啊!
是来自一个满心都是自家师尊的 冲 师逆徒的,爱意满满的守护呐!
因此,即使苏诗雅亲口说出这种话,可以如此名正言顺,丝毫没有那种对亲近之人说谎的负罪感。
而听到苏诗雅如此之说,即使瑾芝刚刚还想再说些什么,最终也还是选择了放弃。
虽然大师姐这番话说出来,不像是假话。
但瑾芝也清楚,陆芊芊那丫头可从来都不会无中生有。
至于有关这件事......
大不了今夜好好拷问拷问师尊便是。
见到瑾芝作罢,顾风轻咳一声,示意让苏诗雅松开手——
“咳咳,行了......”
“陆芊芊的话,莫非你还信了不成?”
“再说了,别说是现在,哪怕是晋入了神境,你大师姐也不是为师的对手......”
“既然如此,她又如何可能会囚禁为师呢?”
听到这,苏诗雅也没有要反驳顾风的意思。
只是在她那纤细的指尖,轻轻搭在她那薄嫩的朱唇上的那一刻......
苏诗雅那张清冷娇媚的脸庞上,却扬起一抹略显戏谑与诡谲的弧度——
“师尊说的对......”
“不过是区区诗雅,又怎会是师尊的对手呢......”
“各种意义上的......”
说着说着,苏诗雅那双美眸中,似是还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芒,似乎在回味某些令她难忘的过往一般。
顾风见状,生怕露馅的他,向前走了两步,直接伸出手来捏了捏苏诗雅的脸蛋——
“笑什么,再笑信不信为师把你吊起来?”
一旁——
见到顾风伸出手来,捏了捏苏诗雅的脸蛋。
微微蹙眉的皇甫怡,本还想说些什么。
可当她听到顾风的话后,顿时驻足。
该说不说......
如果说这个惩罚,谁只有经验......
那自然是被吊了整整三天三夜两次的当事人,最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