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 世宗实录(三)(2 / 2)
初八,工部郎中兼管池州书院贡奎上书,请于溧水建水坝,以试水力发电。
帝曰:“电力,未来之主流也,此举必将改变世界。”
诏令,改池州书院为皇家科学院,师生日常耗费由内帑出,水坝发电所需,同出内帑。
十三,少府将作二监联名上奏,试建承天府至平江府铁路,奏曰:“今国朝三百八十一处矿场有蒸汽机,其中一十二处煤铁矿全为蒸汽机。
去岁,各矿出铁钢计有一万万斤,五十倍于以前,各矿以蒸汽机提送矿车,技术成熟。
火车与铁路,当建也。
帝否,曰:“国朝疆域辽阔,却不急于往西,当继续研究,然海路危险,每年沉船数百艘,官民深受其苦,可试制蒸汽船,永解海运难题。”
五月初五,端午,帝临钟山,为皇家陆军学院、皇家海军学院揭牌,诏令海师改海军。
初十,龙虎山掌教张留孙上书,求请于海外传教,帝令礼部审查道籍,其多长生仙说,少忠君爱民,否。
十八,蒙古越玉门关进犯,杨镇龙率军击之,斩首千一百二十,俘获三百。
帝嘉奖,擢杨镇龙为征西元帅,统管西方战事。
六月十五,乌思路吐蕃残留寺庙贵族引马拉国军进犯,上将军林桂芳请越境反击,并禁佛教。
帝准进兵,曰:“山高路远,耗费甚多,当谨慎用兵。”
又否禁教,曰:“佛道,国朝合法之教也,禁止于法不合。”
八月十五,青海路天方教徒勾结造反,总管府遣兵镇压,然地方多有损失。
增青海路驻军,帝降诏,严查天方教,私下传教者以立斩不赦,全族流放。
八月十八,大理寺有案上呈,奏请御裁。
平江府张记纺织厂纺工李大捣毁机器,纠集纺工攻击厂卫后堵塞府衙,又与平江府衙役冲突,致三死二十一伤。
平江府判决李大死刑,从者或流放,或劳改,江南东路刑曹连署上呈,大理寺以为事出有因,可轻判,发回重审,江南东路认为此事恶劣,不严惩不足以儆效尤,坚持判罚。
如此三次,按制恭请圣裁。
帝阅卷宗,李大供述:张氏招工是曰月工钱至少八贯,只是须签十年长约,诸工因工钱远高于市价三成而签,入厂后,每日上工七个半时辰,迟到早退按天扣钱,有女工因疲倦跌倒,手臂绞入机器,张氏不给治伤,反令赔偿停工之损失。
张氏厂主张成德供述:厂内行事皆有制度,未违法度,且有合约为凭。李大纠结纺工,要求缩短工时,提高待遇,实乃贪心不足。
帝阅毕,招内阁、六部、大理寺、御史台、采风院各长官觐见,并令太子旁听。
帝转案卷,曰:“今天下安定,国朝兴旺,岂非百姓苦耶
无农则饥,无工则弱,国必亡。
然,基石者,位必贱,尤以农工为甚,其力薄声寡,苦楚难得上达,便如李大,不得已行偏激事。
何也无共情尔!
诸卿高居庙堂,俯瞰人间,自以为体察民情,不过士绅豪强所言语尔。
国朝工业始发,法度缺失,如张成德者必多,假以时日,国何以为国”
“臣有罪。”林景熙拜下。
帝曰:“时代发展,总有问题,须得明察纠正,若积重难返,改朝换代在所难免。
拟诏:法无禁止则不咎,张成德所为未违法度,不予追究。李大损坏东家财物,造价赔偿,并补停工损失,其纠集纺工攻击厂卫,致三死二十一伤,论罪当死。
朕悯其苦,特赦其本人并从众,以内帑替其偿还。
江南东路总管程文海、刑曹、平江府主佐官不能察民意,皆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