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八、紫宁来了吗?(1 / 1)
经过一番商讨,最后决定,各处院子都是大家的小天地,不过在我的院子里,却都有大家的房间,晚上休息,通通回到我这里来。就连惜锦都有了这样的待遇,不过等他再长大一些,就可以自己睡了。小梁也在大家的怂恿之下,在府邸里选了一个院子居住。千竹还不停的暗示他应该在我的院子里也预选一个房间。小梁脸皮薄,被千竹起哄的语气弄成了大红脸。招惹得洛凌轩和小金鱼儿也对着他窃笑了好一阵子。
另外,我店里的伙计们都选择把家安在了别院那里,等到西闵使臣一走,她们就正式搬到那里定居,原因是,那里离我们客栈比较近。
这一段时间一来镇上比较热闹,我们虽然还是住在店里,可是基本上店里的事情已经都不用我们做了。只要我们一伸手,简齐鹦就会用鄙视的目光盯着我们,号称是不能让我再做掉价的事儿了。可怜孩儿们又要忙活家里的小魔王,又要忙活店里的生意,一个个累得不行,我只好多发了几回奖金,以资鼓励。
磨人的西闵使臣终于来了,名正言顺地下榻在金川郡王的别院里。这支浩浩荡荡的队伍竟然有近百人之多,再加上原来就安置在那里的仆从侍卫,把我的别院都塞满了。我不得不佩服简齐鹦的先见之明,要不是她提前来给我盖房子,我们这惠泉小小的镇子还真是装不下这么多人。
简齐鹦和我一起在新建成的王府里接待了西闵的使臣。因为之前同意小路下嫁的书信已经送到了绯琉帝的手中,这一次的使臣来这里就纯粹是来迎亲的了。
名义上是我嫁儿子,可是无论是燕子和绯琉帝,还是承旭帝和简齐鹦,都不会让小路嫁得太寒酸。于是乎,西闵送来的聘礼之中隐藏了燕子私下里送给小路的衣服首饰,本就丰厚的聘礼,硬是额外又装了几大箱子。而小路的嫁妆则是承旭帝替我出的,其丰富自然不用说,简齐鹦还怕我没钱,为小路准备的东西太寒酸,也额外为小路准备里不少细软。这下子,小路可真是按着王孙公子和亲的规格出嫁了,行装很是壮观。
我这个做娘亲的人,什么都不用拿了,怪不好意思的。
“小路啊!那个……你看,我是不是应该送你点儿什么东西啊?这聘礼、嫁妆,什么都用不着我出,好像显得我多抠门似的!”就让我们娘儿俩说说体己话吧。
“娘亲您能够认下我这个儿子,我就已经很感激了。您不用送我什么东西,原本这也是燕公主她非要求您帮忙不是?哪里还有让您倒搭的道理?小路我从小就进了皇宫给燕公主作近侍,原是个下等出身的人。虽然得到了燕公主的喜爱,可毕竟从小离家,缺少亲情,有时候也会感到很孤单。您能够不嫌弃我,还真的把我当成一家人看待,让我重拾亲情,小路感已是激不尽。您这里不还是小路的娘家吗?只要您还认我,您这儿就是我永远的娘家。”说着说着,小路的眼泪便止不住地往下掉。
这孩子真的上心了。无论是上次燕子来我们这里当密探,还是这次小路给我当义子,加在一起,我们相处的时间也不过一年多一点而已。可是,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深厚与否,并不是可以用相处时间的长短来衡量的。只要有心,相处片刻,也可以成为至交。
“你越是这么说,我越是不好意思了。你也知道我手上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是宝贝的东西。这样吧!我这里把送给千竹的那块用神玉髓雕刻成的玉佩给要回来了。送给你,这玉佩的形状是有点与众不同,看着实在不像什么高档货,但也是有我的一份心意在里面的。最重要的是,如果有人中了毒,这东西研碎了吃掉,可以解百毒,关键时刻可以用它保命。身处在皇宫大内,时刻都会有危险。那种龙潭虎穴似的地方,要不是你和燕子真心相爱,我才不让我儿子嫁过去呢!收着吧!”
小路为我的话,忍不住扑到我身上放声大哭起来。我抚摸着他的顶发,轻轻地安慰他,只要幸福,做什么都值得啊!
那块喜羊羊的玉佩,确实是我从千竹哪里要回来的。为了这,千竹好悬没吃了我。要不是我说,我人在他身边,以后也用不着这种东西作纪念品,况且我以后也会重新送他一块。他还真不一定能饶了我。
我是打算重新送他一块玉佩的。还有小金鱼儿,我也要重新给他一块,他的那块喜羊羊不是拿去给东盛君解毒用了嘛!洛凌轩恐怕也是不能漏下的,要不然弄得好像我厚此薄彼似的,他又要跟我玩幽怨了,到时候,还不是三个人联合起来冷冻我?我可受不了。
宴请西闵使臣,是一项重要的活动。夜晚,我的郡王别院里灯火辉煌,仆从下人穿梭如织。厨房里忙活的正是我云止客栈里的大厨们,因为新建成的别院里没有现成的厨师,所以这次的宴席选择的是外请大厨。既然是简齐鹦出钱,我当然也就毫不客气地把自家弟子推荐上前,肥水不流外人田嘛。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家弟子们的手艺广受好评,我也乐得借此机会大肆宣传我们家的客栈,气得简齐鹦为我的白痴行为,频频翻白眼。
借着饮宴的机会,我让千竹扮成下人,在西闵使臣的队伍里搜寻一个人的影子。还能有谁?紫宁呗!燕子不是在信上说,紫宁这次会随着使臣的队伍来这里么?怎么好几天了,都不见人影呢?紫宁是燕子之前的正妃,在西闵很多人都认得他,不管这孩子如何化妆掩饰,呆的时间长了,也总会有人认出他来。所以我十分不放心,赶快把人找到,送到隐蔽一点的地方去躲风头才是正经的。
千竹混在上菜的下人中间,来到我的身边,对着我微微地摇了摇头,示意我,他没有找到紫宁。我也别无他法,只好小声地在千竹地耳边告诉他,先不用找了,这件事以后再说。要是让人发现我的夫郎混在下人堆里,跑出来到处溜达,又要给人留下话柄了。简齐鹦看向我的目光很是不善,她一个晚上,已经用目光警告过我很多次了,差点儿害她眼睛抽筋儿。
这个紫宁跑到哪里去了?
我不喜欢饮宴的场合,就好像我又回到了芳芷一样,喝酒喝得晕晕乎乎,却还要小心说话,实在是累得慌。于是我借口不胜酒力,离开了宴会大厅。
晚风微凉,吹拂过我的脸庞,让我的酒略微醒了一些。回过神来,我已经站在别院的花园里了。夏末秋初,原本应该是绿肥红瘦,可是为了给这个新建的花园撑门面,简齐鹦硬是找来了不少奇花异草,在这微凉的天气里绽放。
我跳上假山石,对着天空的一弯新月做了一个极其不雅的动作,伸懒腰。为了抻开筋骨,我这个懒腰生生扭上了好几道弯儿。伸个懒腰好舒服啊!
再看看天上的那一弯新月,又有点惋惜。为什么不是圆月呢?而且,因为多年没有去卡拉OK吼歌了,我原来那‘嘹亮’的吼声也难于现世了,要不然学着月夜狼人的模样,对月嚎叫一番,也算是别有一番情调。只可惜,两方面的条件都不齐全,既没有圆月,也没有狼人,我只好作罢。而且我不能叫,怕是这一叫,不一定会把狼招来,倒是少不了招来些管家下人之类的看我的笑话。还是消停消停吧!
纵然没有嚎叫出声,却也依然招来一声嗤笑。那声音清脆如银铃,吸引了我的视线。月光下,一个少年纤秀的身影隐藏在黑暗处,身上宽大的仆人衣服被风吹起,好像是一个暗夜里走出来的精灵,慢慢地来到了我的面前。真可惜,看上去灵气十足的一个孩子,竟然长了一张大众脸,毫无出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