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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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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林哲和劉忘川,是俗稱的童年玩伴。忘川一直以來,都把林哲當最寶貝的弟弟。以前在台灣時,也是百般照顧。

林哲比忘川小,大概差五六個月,不過身高也比忘川高個十五、十六公分。

忘川很矮,這些年來幾乎沒有長高,只有一百五十那種死身高。

說遠了。

可是劉氏集團和忘川相處的不好,長一輩的,不喜歡忘川。或許是因為忘川總是直言相對,從不講官腔;或許是因為忘川在總公司決定要用些「商業手段」時,第一個跳出來反對。

劉忘川不是劉氏的繼承人,只是家族的一個小孩,說穿了,就是分家的人。

雖然有些實力,但是不受到重視。

忘川在多年的打壓下,最後決定出國創業。但是劉家不放心,因為忘川是決定「自行創業」,這樣,可能會使忘川脫離劉氏。忘川畢竟是劉家的人,多多少少有接觸到商業的機密。

放一個熟知自家公司運作和手段的人出去,太危險了。

所以,就用「分公司」的名義,把忘川控制在手裡。

忘川不是不知道這一切,但他仍一口答應。

可是劉氏的長輩們都沒有想到,忘川的實力不止在台灣表現的。

他很厲害,尤其是眼光。

忘川特有的,便是看穿所有短淺利益,不受迷惑的本事。

他擅長的,是長遠計劃。

原本在日本的狀況,很差。任何日本的集團,都看不起這個進駐的劉氏分公司。

兩年後,大家開始注意到這個分公司。

三年後,大家開始急著抱它大腿。但是幾乎沒有人成功。

是的,劉氏分公司不跟別的集團合作。既沒有和人合作,也沒有併吞掉誰,更沒有收購。

只是,歷年的成長數率,依然在成長。每年就是那樣平均的成長。

忘川在經營時,不懂得去討好別的公司。但他懂得生產符合時下人所喜愛,甚至是狂熱的商品。他懂的,是顧客的心。

忘川知道,這個日本地區,瘋的不是別的,正是「網球」兩字。

所以他拾起幾年沒碰的網球拍,親自去體會日本網球的狂熱,親自去了解人們所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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