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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霍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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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终于解脱了啊!”

凌飞絮一闪身,无视霍征帆一脸“我叼了飞盘回来,求奖励”的表情,冷漠的说到,“真该把你这个表情拍下来给舅舅寄回去。”

霍征帆乖乖地站定,看着忙着收拾东西的同学们,任凭寒风吹乱了他的头发。

“不过三儿,你今年要回家过年么?”

考完试接下来就是寒假,而寒假里最为重要的活动莫过于就是过年了。霍征帆虽然是挂着到H城来看着霍家开拓事业的旗号,其实日常的事务都是魏舒一在处理,要是事事都靠他,估计霍家早就该破产了。

而凌霍秦三家的合作开发项目虽然说是由三个人负责,但是也派了不少好手跟着,下面的人由他们去安排,这才是合作能够顺利的重大原因。

不管生意顺利与否,都是要回家过年的,尤其是会C城。C城是个很注重传统的地方,霍家是C城在这方面的翘楚。一定要回家过年几乎是霍家不成文的规定。

听到凌飞絮问自己回家过年的事情,霍征帆皱起眉头,抱怨一声,“讨厌。”

这声孩子气的讨厌当然说的不是凌飞絮,而是指的霍家另一位小姐霍青。

霍青从小被送去英国念书,小学五年级开始就一个人在伦敦生活。霍征帆这种英文烂的一塌糊涂的学生只能在汉语上鄙视她,说自己姐姐是牛奶面包吃多了,连中国话都闹着一股子的膻味儿。

不过,凌飞絮倒是对这位霍家二小姐印象不错。霍青是个性格沉稳的人,眼界也高人一等,由于后来她去了美国做风险投资,在前一年就预测了美国的次贷危机,通知了凌飞絮和霍征帆收缩国际市场,将主要的市场转回国内,让霍征帆和凌飞絮在这场全球的金融风暴中狠赚了一笔。

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凌飞絮才发现,原来表面上对你冷言冷语的人对你不一定不好,表面上闻言软语的不知道心里会说些什么样的话。

其实霍青的年纪是三个人中最大的,比凌飞絮还要大三岁。但是霍家内外却都知道该称呼霍青为二小姐。以前凌飞絮年纪尚小的时候碰到霍青过生日,细细的数过蛋糕上的蜡烛,发现比自己的蛋糕上要多,就问霍月笙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插错了?

霍月笙把她抱在膝盖上坐好,刮了刮她的鼻子,笑着说,“那是因为姐姐的孩子怎么能比弟弟的孩子小呢!”

凌飞絮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自己占了母亲那边的便宜。不过这样荒诞无稽的理由凌飞絮会相信,霍家那些一直认为霍月笙无所不能的人可不会这么好糊弄,反倒是一种留言占了上风,说霍青其实不是霍月笙的女儿。

也不知道留言是从哪里起来的,等到听到的时候,好像所有人都知道了。

说霍月笙有一个很好的兄弟,从那个人父亲那一代,就跟着霍家一起出生入死,可以说是生死之交。而到了霍月笙这一代,生死之交真的落实了这句话,在霍月笙去香港谈生意的时候,遇到了东南亚的黑社会,在那场在浅水湾的追逐战中,为了救霍月笙死了。

而霍月笙自然不是狼心狗肺的人,对方死了,自然接过了照顾他老婆和孩子的责任。有人听到这里就会问了,那这样不就和三少是同父异母的姐弟了?

这样问的人却被啐了一口骂道,“都说了一点关系都没有,那个女人自己没有福分。”

丈夫英年早逝,那女人受不了寂寞,就跟别的男人私通,结果被霍月笙知道了,看在死去的兄弟的份上,并没有太为难,只叫她和那个男人滚出C城,不要叫自己再看到她。

就这样霍月笙就把他的女儿接回来了,那就是二小姐。你难道没发现,其实二小姐比十一小姐还大三岁,却被叫做二小姐么。因为她是后回来的。

这样的故事有凭有据,而且霍月笙还真的每年都会去一趟香港的浅水湾祭拜。在霍家这就已经不是秘密了。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霍月笙担心霍青对着霍家人对她的指指点点会感到难受,就把她送到了英国读书,却没有想到,这反倒更证实了霍青不是霍家的孩子。

不过,霍青性格绝对是霍家的种,一直高傲的孔雀。

对于霍家上下都视为掌上明珠的凌飞絮她绝对谈不上喜欢,每次凌飞絮和她说话她都是点一下头示意自己听到了,如果偶尔对凌飞絮笑一下,凌飞絮那天去买彩票的话应该能中个五百万。

如果霍青对凌飞絮的态度可以用冷淡来形容的话,那么霍青对霍征帆态度必须用上厌恶的最高级。

霍征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霍青看到她的表情居然和看到蟑螂是一样的,不过她肯定更厌恶自己,因为房间里同时出现这两种生物的时候,她居然是把拖鞋砸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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