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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私生子的原罪(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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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情,林涛闹到部队。马旭东挨了处分,被关了几天禁闭。

不过,这样一闹,窦娜和林涛短暂的婚姻也走到了头。等马旭东能再出来的时候,窦娜和林涛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

窦娜原本就是除了个拖油瓶女儿外,再没有什么东西。现在也是净身出户,继续带着女儿,嫁给了马旭东。在和窦娜结婚以前,马旭东并没有见过李芸。李芸上学是住校,平时不回家。等两个人准备结婚,窦娜特意去学校请了假,带着自己的女儿见面。

当时和所有继父一样,马旭东极力讨好这个还不到十五岁的女生,他希望女儿可以接受他和窦娜的婚姻。李芸那时候也希望自己的“妈妈”可以幸福。她盘问了马旭东的家庭,还有工作,甚至问他,你能赚多少钱?这些钱都给我妈妈吗?这些问题让马旭东觉得这女生很向着自己妈妈。他认真一一回答。李芸也从小喜欢戏曲和书法,小小年纪,也是唱写俱佳。这令马旭东很是惊喜,他常常说,这是安拉赐给他的福气。

李芸是读卫校的。穷人家的早当家,她想早早工作,所以她学习很刻苦认真。李芸长得漂亮,一头乌黑的直发,笑起来眉眼弯弯,很是引人注目。李芸个子也高,在同年龄的女生里,她算是高妹子。

李芸一直住校,假期也很少回家住——她会在学校兼职工作,打扫卫生之类的杂事。她是个很懂事的女生,希望通过自己努力让妈妈省心。因为特殊的家庭情况,她又是特别渴望温暖的一个孩子,所以,她和马旭东的关系,渐渐有些说不清楚的暧昧。

马旭东是个很帅气而且温暖的男人。虽然在当地人来看,奔四十的马旭东绝对是中老年那一款,但是在李芸眼里,这个“爸爸”很让她有心动的感觉。马旭东看起来并不像年龄那样显老,看上去顶多三十岁,多年的军旅生涯训练,让他的身材保持得特别好。在那种青涩的年龄里,李芸把暗恋的目光一点点投入自己的继父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提到和李芸最初的关系,马旭东回忆道,这点,他一直很纠结。甚至于,他不只一次向安拉祈祷,把这个女孩子从他的记忆里去掉。但是,他做不到。他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却对最不应该动情的人,动了情。

大概是从看到李芸被人欺侮哭泣那一刻开始,也可能是从第一次见面,看到这个女生的倔强开始,马旭东克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于是,他选择了逃避。

这一点,李旭的性格与他的父亲很相似。认为自己不能承担,便要避开。不过,李芸是固执和倔强的,她并不认为马旭东不爱她,也不认为自己不能和他在一起。大概是年龄的缘故,她并不觉得爱上继父有什么过错。反而,这种压抑的情感更加让她坚强和增加了勇气。

就像两军对垒。最后,马旭东还是溃败了。

李芸假装生病,让马旭东回来看她。那天,窦娜恰好去参加票友们的活动,整夜都没有回来。有些事情,大概就是注定要发生的。

事后,李芸搂着紧张慌乱的马旭东说了一句话,别害怕,我会为你生个儿子的。没想到的是,这话最后真的成了真——她怀孕了。那年,她只有十七岁。马旭东是三十九岁。无论是从年龄还是身份考虑,两个人都没有一点的可能性。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李芸肚子里的孩子——她发誓,就算她死去,也要保着这个孩子。因为,这个孩子,是她与最爱男人唯一的牵连。假如她不能保全这个孩子,她将以最惨烈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

李芸甚至于抢了马旭东的配枪,拿枪抵在自己的额头。最终,所有人屈服了,同意她生下这个孩子。当然,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马旭东也想要这个孩子。他马上四十岁了,还没有孩子,窦娜努力了多次,孩子都流掉了,最后完全不育了。他原来以为再也不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但是李芸怀孕了,而且年轻的李芸,身体条件相当好,完全有能力顺利生下孩子。

当然,李芸会有马旭东走在一起——这是连窦娜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总得有个解决的办法才行。最后,经过协商,马旭东把李芸“安顿”下来。因为李芸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只能先想法子让这孩子上户口再考虑其他。

马家虽然向来开明,不过,也接受不了这个孩子。这个带着“罪”的孩子,就是李旭。可是,马守拙只有马旭东一个儿子,而马旭东年近四十才有了李旭。尽管再不情愿,马家还是得好好培养着李旭。

李旭从出生便被爷爷马守拙带在新疆,而他的妈妈李芸则一直继续呆在兰州。马旭东和窦娜已经只有夫妻之名,窦娜不愿意呆在兰州看自己的“女儿”和“丈夫”的嘴脸,也不想去新疆听公婆的同情之意,所以她平时呆在银川。

李旭最初也是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来历的。他毕竟是马家唯一的男孩,加上他懂事乖巧。所以,上学三年级以后,他也被送回了兰州和李芸住在了一起。只是马守拙安排了老师专门教他维语和书画方面的知识。在他十六岁以后,家里也把他的真实情况告诉了他。所以,李旭比以前更努力,却也更加避讳一些事情。

这些,也就成为了他和林欧之间最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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