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2)
此后不久,便传出锦州城大旱,庄稼更是颗粒不收。整个锦州城内饥荒闹的十分严重。皇上闻言,立刻下令开国库,赈济灾民。而我,便负责把粮食安全运到锦州。与我同行的还有锦州派来的守备。
一看那个叫李半安的守备黝黑黝黑的脸色便知道锦州城的饥荒有多严重。小宝尚未被驯服,却被我执意牵了出来长长见识,虽然已经不再排斥我的接近,但是依旧不肯让我骑。被我牵着,别别扭扭的行进,李半安那张关公脸时不时的回过头来,似乎是强忍着脾气,想是怪我耽误了行程。
我也后悔啊,早知道小宝会这么别扭,我也就不会带他出来了,想想这锦州城这么远,十几车的粮食那么扎眼,要是被人劫了,我也得跟着倒霉。
“前方何人!”突然听到前面的士兵喝道。
我顺着声音看去,竟然是锦尘,一人,一马而已,白袍被风扬起,他偏过脸来看我,“不介意我同行吧?”
原来锦尘的家乡便是锦州,难怪这次锦州大旱,百里凡会这么着急。对于锦尘的同行,高兴的还不止我,那个小宝,竟然看上锦尘身边那个栗色的靓影。终于开始有点像赶路的样子了。
我怒其不争的连连给了它几个耳掴子,狠狠的说道:“没出息,没出息,没出息!大哥竟然还敢跟我说你是千里挑一的良驹,我看是万里挑一的色驹。”
小宝竟然毫不介意的甩了甩脑袋,状似十分害羞的打了几个响鼻,继续在小奔(奔驰)面前装斯文。果然爱情的魅力够伟大,这次我竟然可以十分安稳的坐在了小宝的背上,我顿时乐不可支,紧紧的抱住小宝的脖子,亲了又亲。
海之走了上来,红了脸凑到我耳边说道:“五公子,我爹说了,让您在外面要正经点,不然会丢将军的脸。”刘海之是刘叔唯一的儿子,从出生便一直住家将军府。海之今年也只有十二岁,刘叔不放心我一个人,便让他也跟着一起。
我闻言立刻清了清嗓子,拿出前锋营统领的架势,对身后的官兵道:“白日加快行进速度,晚上稍作停顿,力争早日到达锦州。”
“是!”身后的官兵答道。
我回过头去看了看锦尘,从一开始,他便沉默寡欲,想来也是担心锦州城的亲人吧。我出声道:“放心吧,几日后粮草运到,锦州城的饥荒就会有所缓解。”
“我明白。”锦尘舒展开眉头,对我笑了笑道,“倒是越来越有官爷的样子了。”
我身体侧向他,小声道:“没办法,要是海之回家告诉刘叔,我会被刘叔念叨死的。”
“刘叔?”
“就是我爹的副将,也是我的骑射马术上的夫子。我爹已经够严肃了,刘叔比我爹还严肃。”我小声抱怨道。
海之的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小宝的旁边,他仰起脸对我说道:“五公子,爹说骑马时身形要正,如若不然,会让敌人有机可趁。”
我连忙坐正了身体,这个死孩子,还真是吓人。
锦尘笑着摇头道:“果然是一物降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