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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九】正文29-32章提及角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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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九】孟甲的故事

“头儿, 孟甲的嘴死活撬不开。该说的我都说了,就他妈差动手了。”

小李将空空如也的记录本丢到桌上,自己疲劳地摔进椅子里。整整一天一夜,口干舌燥,嘴都磨脱一层皮也没能审出一个字。

卫桐微微眯起血丝满布的眼睛, 沉思片刻后起身招呼小李:“走, 再跟我去趟监狱医院。”

“啊?我刚回来。”小李叫苦, “能让回趟家洗个澡换身衣服么,我闻着自己都是臭的。再这样下去,媳妇不让上床了, 头儿。”

卫桐一脚踹到小李坐着的椅子上:“少他妈废话,起来!吴先哥在逃一天,全队谁也别想放假!”

小李立刻窜起来, 抄起记录本跟在卫桐身后出了办公室。

孟甲不是被铐在病床上,而是用捆精神病患者的束缚带捆着。手铐根本铐不住他, 想起在大正产科医院发生的事情, 卫桐仍心有余悸。当时在病房里盯梢的手下险些被孟甲弄死, 头部遭到重击, 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 已经做了两次开颅手术释放颅内压。

如果不是吴先哥还在逃, 他倒是希望孟甲再跑一次,那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按拒捕将其击毙。这个孟甲是个冷血的疯子, 派去那边的卧底说, 他手上至少有三十条人命。

卧底还说, 孟甲拧断别人颈椎时的随意劲儿,就像他们平时拧开个可乐瓶盖一样。

以往为了换取重要嫌犯的行踪,卫桐并不吝惜给予污点证人以条件优厚的认罪协议。但孟甲,他绝不能让这人走到铁窗之外。

拽过把椅子坐到病床边,卫桐盯着孟甲因失血而黯淡发灰的脸,清了清嗓子,说:“告诉我吴先哥的下落,你还能有命看见孩子长大成人。”

孟甲死盯着天花板,许久才眨了下眼。他微微侧过头,目光如利刃般插到卫桐脸上,声音嘶哑地开了口:“一枪打死我吧。”

卫桐拽住病床围栏狠狠拖了一把,将卡死的轮子拖得在地板上发出刺耳的声音。他伸手掐住孟甲的下巴,在对方的腮侧印下青白的指印。

“别给我机会,否则我真会那么干。”他压近孟甲的脸,“听着,你已经被吴先哥抛弃了,他根本不在乎你的死活,也不在乎孩子的。你牺牲自己换来他的自由,可用不了多久,他就会找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你。”

干裂的嘴唇上溢出血珠,孟甲的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卫桐松开手,直起身冷眼看着他。孟甲舔去嘴唇上的血珠,喉结缓缓滚动,仿佛饮下甘甜的清泉。

“你们这些人,根本不懂得忠诚的含义。”

他的目光几近怜悯。

多年以前,果敢。

几个瘦骨嶙峋的少年被人用枪驱赶到一间木屋里,然后有人进来,挨个将他们的头发剃光,再拿高压水枪冲得他们哇哇直叫。确保他们从头到脚都干净后,有个身材丰腴的女人进屋,用手指头挨个掐住他们的下巴,审视他们的长相。

“这批货不行啊。”女人挨牌看过去,皱眉抱怨,“瞧瞧,塌鼻子小眼睛,一个个都瘦得像鬼,看了多倒胃口。”

站在一旁的干瘦男人立刻讨好地给女人点上支烟。他叫黄贵,臭名昭著的人贩子,说话时胸口像个破风箱般费力地起伏。

魔鬼手捧珍宝,诱惑人类奉上良知与灵魂。以打工为名将这些双亲多被毒品所害沦为孤儿的少年骗入火坑,罪恶的交易让他全身上下金光闪烁。

“丽姐,现在边境线那边查的紧,就这几个,还是我花了大价钱偷偷弄过来的。”黄贵说着,咳了两声,偏头朝旁边啐了口黄白的痰。

被称为丽姐的女人并未放平眉头:“都干净么?要是让我老板染上病,我踢爆你个老龟孙的卵蛋!”

“干净,干净着咧,检查过了。”黄贵伸手捏捏其中一个少年的胳膊,“别看这细胳膊细腿的,那都是家里穷,吃不饱闹的。给他们几顿饱饭,保准一个个长得珠圆玉润,讨喜咧。”

丽姐白了他一眼,嗤笑道:“老龟孙,几天不见都会用成语啦?知道珠圆玉润几个字怎么写么?”

黄贵讪笑。

丽姐继续看,走到最后一个少年面前,她抬起手掐住他的下巴,涂抹得猩红的长指甲几乎剜进少年痩削的皮肉里。

“呦,这个不错,浓眉大——哎呦!”

被少年推了个趔趄,丽姐一屁股坐到泥地上。紧绷在身上的布料“嗤啦”一声撕了道口子,露出白花花的肉来。

“嘿!兔崽子!你他妈活腻味了!”

黄贵抬脚踹向那少年,没成想被对方一把擒住脚踝。下一秒,他的膝盖错了位。眼见丽姐被推倒,黄贵抱着腿杀猪般地嚎啊叫,旁边拿枪的男人立刻举起枪托,狠狠凿向少年的后颈。

少年扑倒在地,满含怒意的双眼不甘地闭上。

少年被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丽姐的命令,骨头硬,打软了算。那些打手像对待垃圾一样对待他,将他扔进一间满是蚊虫鼠蚁的地下室里。

他身上烫得要命,嘴里干得像是被塞进半个塔克拉玛干沙漠,却没有一滴水能滋润喉咙。他将布满伤痕的胸口贴到肮脏地板上,借此降温。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一阵密集的枪响。少年微微睁开眼,却没有力气起身。又过了一会,上面的楼板传来纷杂的脚步声,其间夹杂着各种口音的缅甸语。楼板落下的尘土呛进鼻子里,少年玩命地咳嗽起来。

一束手电筒的光亮透过楼板的缝隙打在少年身上,紧跟着响起几声嚷嚷。大门被一脚踹开,血腥和硝烟的味道被终于流通了的空气带进房间。

少年费力地睁着肿胀的双眼,辨认眼前模糊的身影。那人蹲下身,抹了把他的额头,说了句缅甸语。见少年没反应,那人换上边境那头的地方话问:“想活命么?”

少年挣扎着点了点头。

“叫什么名字?”

“斐……于斐……”

“你这名字太拗口了,想在这地方混,得有个当地人能叫得顺口的名字。”

那人咂了咂嘴。

“以后你就叫孟甲了,缅甸语,勇者的意思。”

跟其他被骗来的少年不同,孟甲是被自己的双亲卖给黄贵的。他们拿他换了五千块钱,反正,留在家里也是浪费粮食。

黄贵死了。从地下室里被人扶出来后,孟甲看到他像个即将被处决的犯人那样跪在地上,嚎哭着乞求吴先哥放自己一条狗命。旁边还有具尸体,满身枪眼。孟甲认得那个人,这个镇子曾经归他统治,丽姐说的老板便是此人。

“卖女人和孩子,你他妈比我还不是东西。”

吴先哥说着,抬手朝黄贵放了一枪。丽姐浑身抖得像筛糠一样,披头散发地瘫坐在地上,脸上有两道被眼泪冲刷出的睫毛膏痕迹。

“我不杀女人。”吴先哥用枪挑起她的一绺头发,冲身后的手下偏了下头,“谁还没娶老婆的,带走。”

孟甲看到丽姐被一个黑铁塔般的壮汉扛到肩膀上,撑破布料的白肉沾满了壮汉衣服上的血迹。

由于没读过书,孟甲几乎不识字。刚被吴先哥收归到自己手下时,他也听不懂身边人说的缅甸语。后来他才知道,吴先哥并不是姓吴,“吴”是当地人在受人尊重的人的名字前加的敬称。

干掉了自己的对头,吴先哥成为了那一片最有势力的毒枭。和之前那个声色犬马的土霸王不一样,吴先哥极其自律,同时对手下实行军事化管理。

街面上的娼/馆照开,只是再也见不到孩子的身影。可这并不代表吴先哥就是个好人了,孟甲心里清楚。但他不在乎,吴先哥救了他,他的命从今往后就是对方的。

孟甲和那些少年一起被送到深山里训练。他有点底子,以前在村子里跟一个打过仗的老兵学过几招。在深山老林里待了两年,他的身体日渐强壮,也学会了更多如何置人于死地的方法。

突然有一天,训练他们的雇佣兵把他们带到一片人迹罕至的原始丛林,给了他们一人一把匕首。然后告诉他们,一直往前走,敢回头,子弹不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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