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 撸串的魅力(1 / 2)
吃过羊肉后,斯科特拿起他爱吃的豆角,往口中放去。
不同于平时煮过的味道,烤豆角要更干一点,但并不是说硬,烧烤的温度要高于水煮,即使烧烤时豆角没有烤多少时间,豆角也已经成熟软烂,除了表皮有点干有点脆外,里面还是很软很软的,老年人吃也不费牙。而且更妙的是,外面那层脆皮将豆角本身属于蔬菜的清香锁住,搭配上孜然与烧烤酱料的味道,真是让人沉迷。
唯一不好的只有一点,那就是烧烤吃多了口会干。
到了这时,一口啤酒,特别是冰镇啤酒简直是琼浆玉液,只需要那么一小口,就足够抵消烧烤的火热,重新为食客带来清凉。
“妙,妙啊……”
另一边,吉布斯第二
拿起的并非素菜,而是另一个肉串,烤鸡翅。
从他和吉布斯的体形差异上就能看出来,他平时喜欢吃肉,所以他的选择可想而知。
相对于烤羊肉串,烤鸡翅的肉要少很多,遍布的骨头也让喜欢肉的吉布斯微微皱眉。
不过等他真正将鸡翅放入口中后,他所有的不爽与顾虑全部消失。
鸡翅的鸡皮被烤的很脆,没有往日吃的油腻感,鸡肉似乎比别的肌肉更香,因为鸡肉中融合着鸡骨头的香味,鸡骨头,如果你牙硬的话,鸡骨头其实也能吃,因为整个鸡翅的鸡骨头被烤的很酥,可见这一道烤鸡翅应该先炖煮入味,然后才烤的,且烤的时候一定要大火,在浓缩于鸡肉中的多余水分全都烘干,让鸡翅变得更香。
美滋滋的吃完烤鸡翅后,吉布斯也面临和斯科特差不多问题,口干。
因此系统啤酒也成为他的第三个选择。
就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小老头开始越吃越多,越喝越多,到了最后,两人甚至忘记他们最初的目的,Z。
烤串虽然用的材料都差不多,无外乎烧烤酱,孜然辣椒等,但根据烧烤食材的不同,烤出的串其实是千姿百态,各有各的不同。这会大大缓解食客因为吃到相同的东西而产生的厌倦感,也会给食客带来更多更丰富的选择,让食客总是欲罢不能。
就像斯科特和吉布斯这两个老头,本来只是为了斗气,现在已经顾不上其他。
而且随着两人越喝越多,酒精开始麻醉大脑,两个老头有了新的动作。
“喂,你占了我的地方……”
“那是你的吗?那地方明明是这家饭店的。”
“你让开,这个座位是我的,所以这块地方暂时算我的……”
“我不让,我就不让,反正这里不让斗殴……”
“小子,你无赖……”
“我就无赖了,你咬我啊……”
“懒得咬,我怕脏了嘴,有本事你跟我斗酒,一杯一口起,你敢吗?”
“哼,我这么会怕你,谁输了谁是小狗……”
“来来来……”
“……”
又是因为一点小事,两个老头开始拼起了酒,为其他食客带来更多的欢乐。
“我喝完了……”
“我也喝完了……”
“没分出胜负,我们继续……”
“谁怕谁……”
“……”
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了很久,两个老头的眼睛全变成了蚊香眼。
这代表他们已经喝的差不多了,但直到这时,他们两个还没有一个愿意认输。
“斯科特,你就是一个坏蛋,当年竟然抢在我前面把论文交了……”
“那能怪我?那明明是你手脚慢。”
“哼,我们不是约好一起交的吗?”
“啧啧,约好,那之前你还跟我约好一起去吃饭呢?结果你因为一个妹子放了我的鸽子……”
“……”
相互说了一大推以往的事情后,两个老头的醉意稍微清醒了一些。
毕竟他们喝的只是啤酒。
“来,我们继续喝,我看我们根本谁也说服不了谁,所以我们用酒量来比个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