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怪谭七则(其二)(2 / 2)
在我叔父的短篇里。
那篇的名字叫《怪谭七则,就是收到短信的人遭遇各种鬼怪的故事。
发表在一本小众杂志上,杂志名称叫《午夜怪谭。
故事本身并不出众,如果不是因为叔父的原因,我是不会看这种街边杂志的。
我父母早亡,是叔父一家把我养大的。
大学之后我搬了出去,但还是把叔父母当成亲父母看待。
叔父是我充满阴影的童年的英雄,对于他,我是带着崇拜的。
他本职是小学老师,同时是那家小众杂志固定板块的签约作者。
他一写就是十几年,写出来的东西良莠不齐,但我一直都看下来了。
但是那本杂志最近几期我没有看。
因为叔父没再写了。
他们一家都死了。
死在三年前。
三口之家,死因是煤气中毒。
警方调查之后,认定为一场意外。
没有任何认为痕迹,一场纯粹的意外,只是一时疏忽。
现场我也去看过,三人死状很安详,脸色略带桃红,煤气中毒的死者或多或少都会这样。
这事对我影响很大,以至于到现在家里还没有炉灶,管道煤气那里也被我封住了。
大部分时间我宁可吃泡面。
我不知道该恨谁,只好把罪责加在了煤气灶上。
叔父的房子和遗物都留给了我。
还有他的日记。
日记的最后,只有这么一行字:
那些东西活了。
我一直没有弄懂这是什么意思。
可能是他新的短篇思路吧。
毕竟之前的日记里也有莫名其妙的内容,后来他自己补上了解释。
这次只是他没来得及补上而已。
我当时是这么想的,然后把日记收入了储物柜。
现在的我收到了这样一则短信。
一股刺骨的诡异感涌上心头。
“你是谁?这是恶作剧吗?”
我回了一封回信,脸色有些发白。
《怪谭七则的剧情我还记得,里面出现的活人都死得很惨。
现在里面的桥段出现在了现实中,出现在了我身上。
回完回信,我抬起头,发现烧烤店老板在看着我。
“怎么了?”
老板似乎对我有些关心。
如果是平时,我可能会觉得他热心。
但是今天,这种关心却带了一种违和感。
我对他笑了笑,然后问道:
“没事,我的东西什么时候好?”
老板闻言转过了头,对着后厨嚷嚷了几句。
然后转过头:
“稍等,马上就好!”
其实我不想笑的,一点也笑不出来。
我平时比较随性,不太会掩盖自己感情。
但是今天,我不敢不笑。
因为我看到了周围食客盘里的东西。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用人的断臂残肢来形容这些东西。
之所以觉得不合适是因为那些东西里面,内脏居多。
当然,是人的内脏。
为什么我看得出来呢?
因为那些东西是生的,整个的。
《怪谭七则里面描写过这样的场面。
食人长街。
那个故事的主角因为被这些东西吓到了,呕吐了。
所以他也变成了食物。
其实他不能算主角,主角应该是那条美食街才对。
我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
不管现在是个什么情况,是碰上了猎奇杀人狂还是什么鬼东西,跳起来大吼大叫肯定是没活路的。
就算我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这家店,也跑不出这条街。
毕竟这是光天化日之下吃人。
还没等我想出对策,老板已经走过来上菜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