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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搜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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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唯女人与小人难养。

书灵强压下心头的暴躁,心平气和道:“人家本来睡得好好的,结果被你给吵醒了。”

人家……

刚才还跳着脚的卧槽,妈蛋呢!

这个书灵——

难不成是个精分?

沈清歌搓了搓自己的胳膊,指着自己,“我?”

“人家是这本书的灵魂凝结成的灵宠,一旦有人进入书中,灵宠就会被惊醒。”

当然,有一件事它是不会告诉这个女人的,宿主是灵宠的主人,灵宠要无条件的服从主人的吩咐。

沈清歌“哦”了一声,“你没有骗我?”

书灵结结巴巴道:“当,当,当然没有,我骗你有什么好处。”

接着又急匆匆道:“现在不是质疑我的时候,当务之急你要赶紧逃出去,不然我会很难做。”

沈清歌心想,这个书灵不老实,肯定有所隐瞒。

于是淡淡道:“难做你就换个人呗!”

书灵还是第一次遇到敢如此理直气壮要求换人的“主人”,幽幽道:“你是有任务的,完不成任务,你就回不去了。”

沈清歌欢呼:“欧耶!反正我在现实世界活得也不舒心,不回去正好。”

书灵:“你会烟消云散的!”

沈清歌愣怔了片刻,淡淡道:“人死后埋在土里最终被虫子给吃了,想想挺恶心的,现在不用担心了。”

一阵沉默。

随即,她脑海中“嗷嗷”两声,然后就没声了,沈清歌估计书灵被她给气晕了。

她心情舒畅,抓了把瓜子磕了起来,看着渣爹后妈都顺眼了许多。

但她的渣爹可不这么觉得,眼神像刀子,阴沉沉的看着她,像是要把她凌迟一样,“把她给我关起来,不许给她吃食。”

一个仆人从外面走进来,伸手想拽她。

沈清歌扔掉手上的瓜子,站起身,认真道:“你是我亲爹,我才这么关心你,不管是眼睛还是脑子,你真应该找个大夫好好看看,你懂得。”

渣爹被她大逆不道的言行刺激的不轻,怒吼:“滚!”

那个仆人浑身哆嗦了一下,也不敢真去拽她,只是深深地低下了头。

沈清歌麻溜的往外走。

走了两步,她“咦”了一声,疑惑的回头,盯着便宜爹的头顶看。

便宜爹的头顶带着一个碧绿的发冠,绿地晶莹剔透。

“爹啊……”她欲言又止。

便宜爹以为她终于想通了,施恩般道:“如果你后悔了,我这次可以原谅你……”

沈清歌打断他,“原来爹你有这个癖好,天生就喜欢绿发冠,不过,配你正好。”

说完,毫不犹豫,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渣爹的咆哮怒骂声。

……

沈清歌被关了起来。

奇怪的是,屋外并没有人看守,难道渣爹就不怕她再次跑了。

沈清歌刚想到这里,脑海里便响起奶声奶气的声音,“今天是鬼节,一般人在鬼节不会轻易外出的,他当然放心了。”

沈清歌心想这仙侠文里还这么迷信,姐是社会主义新人,才不信这一套。

“阁主和夫人已经离开了偏院,所以,这正是你逃跑的好机会。”

“等等”,沈清歌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不会她想什么,书灵都会知道吧,那自己在它面前不是赤果果的,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书灵红了脸,“你这个女人胡思乱想些什么?你不想让我窥探你的所思所想,我是不会知道的,而且人家还有很多事情要忙,哪有时间天天窥视你!”

沈清歌长出一口气,“这还差不多,咱们谈谈吧!”

书灵:“当务之急是你应该抓住今晚的机会,先逃出去。”

沈清歌端坐不动,微微一笑,“长夜漫漫,不急于一时。”

书灵无奈的叹口气,“好吧!你想谈什么?”

沈清歌:“鉴于咱们以后要长期合作,共同完成任务,首先,你应该坦诚相见,咱们互相认识一下,这不过分吧!”

她脑海中立刻出现了一个像刺猬一样卷缩成一团的淡粉色的毛球。

沈清歌“啧啧”称赞:“好可爱呀!还是粉色的。”

书灵:“你才是粉色,你全家都是粉色,都怪你刚刚胡言乱语,说什么坦诚……相见。”

毛球的颜色慢慢恢复成了雪白。

沈清歌嘴角挑起,原来是个容易害羞的小东西,轻咳一声道:“小毛球,我的任务是什么?”

书灵:“让现在的幽冥帝国继续传承下去。”

沈清歌腾得站起身,一脸错愕,“你的意思是让我这个炮灰和主角团,大boss对着干,这难度系数也太大了吧!你以为我做得到吗?”

一阵沉默。

片刻后,书灵喏喏道:“人家会帮你的。”

“就你”,沈清歌不屑的翻了个白眼,“你一个小毛球,能做什么?”

毛球的颜色又开始慢慢变成了淡粉色,这次是被气得。

“你,你,你别瞧不起人,我能做的多了。”

沈清歌:“你是人吗?”

书灵:“这不是重点。”

沈清歌:“说说你的重点。”

“书中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自成一体,我是书灵,知道这个世界所有的事情……”

“停!”沈清歌打断喋喋不休的毛球,“竟整些没用的,我看过小说,我也知道。

你能帮我pk掉大boss吗?你能让我功法速成成为世界第一吗?你能让我富可敌国吗?你能让我……”

“停,停!”书灵瞪着黑色的圆眼睛“嗷嗷”叫着,义正言辞道:“做人不可太贪心,更不能不劳而获。”

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小毛球更不可靠,最终还得靠自己。

沈清歌懒得再和它废话,打开原主的荷包看了看,里面就几两碎银子,这原主也太穷了吧!

这点钱,放在天涯阁,估计连下人都不会看在眼里,作为天涯阁的大小姐,这却是原主的全部积蓄。

便宜爹倒也没有故意苛待原主,毕竟他还需要原主的心脏为那便宜点继女所用,这万一出点毛病,他会后悔莫及的。

只不过越是高门大院,下人们越是势利,分人下菜碟,得不到家主重视,哪怕你是嫡小姐,他也敢欺负你,不把你当回事。

家主的无视,在下人们眼里就是一种放任,一种原主可以被欺辱的信号。

这种事,她在影视剧里看得多了。

沈清歌叹了口气,替原主有些委屈。

整个一天涯阁本来应该是属于原主的,最后却被便宜爹双手送给女主了,没给原主留下一毛钱。

书灵已经被她折腾的死去活来,这时候听到她叹气,小心脏忍不住又纠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委委屈屈的斟酌道:“天快亮了,再不走,真来不及了。”

看着瘪瘪的荷包,沈清歌神色恹恹,“急什么?让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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