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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 这特么也叫走私? 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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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歹也是她的员工,这么看老板的账本儿,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你都能看为什么我不能?我好歹也算是店里的,你可还是外人呢!再说了,我一直都很好奇,她的店子到底是怎么开下来的,要单靠卖几杯咖啡,那可真的亏到姥姥家去。”

“那天我们不是去了竞技场么?莫不是她用那个牟利?”

一听这话,小黎情不自禁敲了敲米沧的脑袋,讪笑道:“你这家伙是真傻还是假傻?那玩意儿她更亏好吧?你知道一颗灵能钻在黑市上买多少钱嘛?”

“多少?”

“三十万软妹币。”

“卧槽!那那那……那她之前给我们的那颗呢?”

“被琳琅吃了啊。”

“……”

听到此处,米沧真是哭笑不得,本以为自己可以不用打工过上富人的生活,却不想最后竟然又栽在了琳琅这个二货的手上。他便只能安慰自己,反正也是她赚来的,吃了也就吃了吧。

“对了,这玩意儿是用来干嘛的?”

“我这么说吧,一般修行自身灵力,除了夜以继日、长年的修炼外并无他法,更别说什么捷径。所以灵能钻这种使用后能够极大增进灵力的东西,自然很值钱。”

听闻此话,米沧心里还真就萌生了去竞技场赚钱的办法,至少……肯定要比给唐沐虚拉货这种坑爹的事儿赚的钱多啊!但有一个问题是让他有些在意的,那就是对于这个竞技场,他们的水平到底算在哪个程度。那日他见过的鹿力虽说不弱,但比起三人的实力确实差距大了些。就算是那日在阴间遇见的乞讨者,米沧都觉得要比这只会抡板斧的家伙厉害得多。

再者,荆楚与小黎两人出手的机会不多,就米沧目前所知,似乎三人中最强的应该就是琳琅了。毕竟她们单在身份上,活尸和山精是肯定比不上神兽的。但灵力修炼这些玩意儿,想来和种族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如果说琳琅是战士的话,那么小黎毫无疑问就是法师了,荆楚战斗多以速度技巧取胜,倒更像是刺客。从这点上来看,兴许他能和唐沐虚商量商量,搞个组队赛啥的,毕竟两个人solo日子久了看着也无聊。最主要是,人多也好有个照应。虽然他觉得经常和琳琅吵嘴的小黎并不是真的讨厌她,但在合作对敌这样的事情上,最好还是应该两个人一起练习一下默契。

不过这么一来,那不就成了她们三儿养自己了么?这样真的好吗?虽说她们三个都不是人类,但外表至少还是个女生,米沧这样会不会被人说成是吃软饭?这么一想,米沧便觉得,何不四人组队?至少这样在自尊心上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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