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玄幻魔法 >带上洛神去诛妖 > 第25章 大王有令,一律报官

第25章 大王有令,一律报官(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洛神终于把手中那个,雪白雪白的大馒头消灭殆尽;也终于把小半碗饭特稀下肚了!

两人跑马而去,吃饱了肚子,精气神十足,就连胯下白马,也都精气神十足。

驾~驾驾~

两匹白马,穿过五间房大街,大道一路向西。

太阳正高,还好,一路上树荫照水,鸟雀啼鸣,陈毛心情大好,嗨歌来:“想和太阳肩并肩……”

太阳正中时,前方出现了一道关隘,关前人头涌动,看关隘里不远处,两条大道没有尽头!

三道口关隘,名副其实!

道路一分为二,虽然两条大道都向西延伸,但总不至于一人一条道!如此,真是纠结!

突然,陈毛想到大道天书里开篇的第一句话:大道于天,各走一边。

大道于天,各走一边?!

难道要和洛神大仙分手,各走一条道?如果各走一道,两个人中的一人,必定会连饭钱都付不起,吃不起饭的一定是陈毛!

“洛神大仙,过了三道口关隘,向左,又或是向右?”

“毛毛虫。看天意吧!”

“这个怎么看天意?况且,难道用石头剪刀布?又或是猜拳?”

“……”

洛神鄙视了陈毛六个白眼,而后淡淡的说道:“那多麻烦,白马向左,就走左道;白马向右,就走右道!如此,简单!”

陈毛目瞪口呆,洛神都这样说了,那就这样做吧!最让陈毛担心的,还是脚脖子上的胎记!

三道口关隘,军士都在检查行人的脚脖子,过不过得去关三道口隘都还很悬!

文书上不都说,凡是脚脖子上有胎记的行人,都必须报官。可报官之后,是就地杀头,还是拉回官府杀头,没有下文!

吁~吁嘘~

两匹大白马,到了关前。

一条长长的队伍,阻挡了陈毛和洛神的前路。这是官府规矩,那就照规矩行事吧!

陈毛也很想知道,脚脖子上有胎记,会是什么效果!

陈毛正在犹豫时,突然,只见公西光雄将军,端坐在军士们的不远处。

一把漂亮的黄花梨太师椅,加上公西光雄将军的一身白,更显得他的大气与睿智!

陈毛突然好奇,就刚才在小店中,只和青衣公子搭讪了几句,公西光雄就跑回了关隘?

这个公西光雄,跑得快!

也罢,在小店中和他有了一面之缘,说不一定,还真有不一样的缘分!

“路过的大叔大婶们,大伯大姨们,通通把你们漂亮的脚丫子、脚脖子亮出来!……”

“路过的俊男美女们,大侠剑客们,也请通通秀出你们雪白的脚丫子、脚脖子!大王有令,脚上有胎记者,一律报官!……”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